「重大通报」+1好消息!昌平区仲裁院荣获2023年度“金劳”

“2017-2019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北京市模范集体”称号、2021年昌平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些是这是昌平区劳动人事纠纷案件,这是仲裁院成立以来的第八个年头,所积累的成绩也是全体仲裁员和员工共同努力解决劳动争议、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的结果。服务劳动争议。近日,昌平区仲裁院再添一项荣誉,荣获2023年度首都劳动状。


加强党的建设领导


推进“双融合、双提升”工作方式


“破产案件的相关规则对劳资纠纷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影响。在最近的案例中,也提到了破产程序与劳资调解案件之间的联系。今天的课程,我们就来谈谈这些题日前,昌平地方仲裁院首期‘青年讲座’课程已经开始,青年仲裁员梁林先生详细讲解了《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劳动法的联系和适用等内容。争议仲裁案件。


“‘青春说’班是昌平区仲裁院借‘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磨练少先队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担当而推出的一项新的党建活动。”“年轻人会说话,”该代表告诉编辑。课堂充分利用青年先锋领导班子的优势资源,将学教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争当职场“全才”。通过自己的工作更好地促进当地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昌平区仲裁院积极推行“双融促创新”工作方式,除开设“青春讲堂”班外,还成立青年先锋领导小组,举办昌平仲裁讲座。我们通过早自习、内部学习、外部招聘等方式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组织上午自习1500小时以上,公司学习21场,管理学习46场,管理学习96多场。设立“岗位”,评选季度之星,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传承“总将军制”,落实“蓝色”三年来,12位大师将——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水平,结成学徒对,为当地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案件处理力度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是仲裁员永恒的目标。昌平地区仲裁院始终坚持尽力快、办好案件,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年结案率99件以上,审限内结案率99件以上。案件结案率99以上。比例超过70。


“近期,为推动办案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地方仲裁院工作人员任期标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指引》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实行周会诊制度。针对疑难案件,根据编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指导手册》,“妥善解决案件393件。”为保证仲裁标准统一,仲裁院与仲裁院建立并实行季度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审判标准统一,全地区仲裁案件一致率保持在95%以上,同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昌平分院建立重大工资保留案件合作机制。公安局推动重大工资扣留案件及时办理成立实施,32天办结培训机构109人大案,高效化解93起集体纠纷案件,建立联合调解制度地方总工会、地方审判局和各村建立集体纠纷案件审理机制,组织实施。


深化区级协调体系建设。


搭建灵活纠纷解决


近日,一位这样的工人,先生,在任职期间,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因此,邢老师要求支付工资差额3130456元。


石各庄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就疫情相关工资计算方法向仲裁员咨询,在仲裁员的帮助下,通过双方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调解协议已签署。工资差额为3130456元。


双方矛盾的成功解决得益于2021年5月仲裁庭“1+1”调解组制度的建立。一名调解员与调解组织联合制定工作计划、评估方法和培训。协调组织机制和协调补贴下发细则,全面提高基层协调组织规范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的优势,进一步凝聚纠纷解决的共同力量,确保纠纷合法、公平、及时解决,实现‘1+1>2’的效果。“212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该官员表示。


为积极扩大调解“辐射范围”,昌平省仲裁院先后在生命科学园、回天区设立法庭,并先后设立生命园、石各庄调解中心,为劳动者、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调解服务。我们为两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人事纠纷案件提供快速“现场”调解服务,将案件审理与法制教育宣传有机结合,打造“一案一课一”的独特办案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共成立劳资纠纷调解组织163个,调解员人数434人,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纠纷达万余件,其中盛生园、师格等。司各庄街道调解中心共受理纠纷1起,仲裁案件799件超95件,盛生园、回田区共移送法院审理案件29件。


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


我们努力提高为公民提供的服务水平。


昌平区一家大型超市关闭门店,约100名员工继续拨打“12345”举报情况,并责令超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员工情绪非常激动,强烈要求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仲裁院案件受理部门工作人员火速赶来立案,仲裁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进行现场调解,当天已有近百名工作人员收到调解协议。


每个人都是一扇窗,每个地方都是一扇窗。这是昌平区仲裁院一直以来的服务理念。为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仲裁庭制定了服务标准,从职业道德、行为语言、工作内容等方面全面规范员工,引导出窗外提供“零”距离。我们针对灾民、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开展现场服务,提高群众服务效率。


此外,昌平区仲裁法院与区工会联合会共同设立了“劳资纠纷调解中心”,区工会联合会的6名专职劳资纠纷调解员正式入驻仲裁院。履行职责。参与调解工作打通诉讼与调解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成立速审委员会,快速审理简单案件,同期速审阶段结案47件,平均和解周期为缩短至3025天,与总工会共同建立北京仲裁系统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法律援助、仲裁等服务。共受理法律咨询17760件,为职工提供法律支持339件。


五年来,平均每年办理案件6000件,人均每年办理案件300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38600多件……承载着期望的昌平地方仲裁法院广大职工肩负重大责任,继续按照业务方法开展工作,创新方式、创新方法,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大协调组”的效能,并形成“纵向”协调。我们与村、村、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院、工会、工商联、商联合作。部门之间“横向”连接的协调网格,实现前端解析,提高劳动效率。通过新增工作作风配置、灵活解决和办案功能,强化关系治理,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立案受理和处理周期,缩短案件流转时间,确保昌平区劳资和谐稳定关系并保持高标准。帮助您维持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文/沉子琪王红


一、劳动仲裁的十大忌讳?

注1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如期忠实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不予履行。当事人可以强制执行,你可以申请。


笔记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签订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向劳动合同签订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签订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签订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签订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目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在受理设在本市及八直辖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职工、中外企业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其他省市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驻京办事处、分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注3


申请劳动仲裁,您必须在您知道或可能知道您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注4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或者书面委托律师。申请书应写成3份,其中2份须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人须保存1份-如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申请书须提交4份、3份须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申请人保留一份,您必须保留。申请表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且必须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您的申请必须说明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2、劳动仲裁申请及其事实和理由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陈述及理由。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填写“确认送达地址”,并注明可以接收仲裁文件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


注5


劳动争议提起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期限内出庭,并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注6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名或两名授权代表参加调解活动。如果受托代理人是律师,则必须持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书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书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与仲裁活动。


当一方任命代表时,他/她必须准备一份“权力书”,说明授权和权力事项。当事人变更授权代表或者变更、终止授权代表权限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说明变更情况。


二、仲裁去哪个部门?

1、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仲裁申请表复印件两份、申请人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2、仲裁委员会在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案件,给予双方提交证据和对方辩的期限,然后进行开庭审理,双方辩。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案件将在劳动仲裁后60天内结案。如果员工对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不得耽误到新部门上班。《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全额工资。终止。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劳动者支付工资、经济补偿,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无故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支付工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及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不得无故减少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第四十一条【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可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内。有。特殊原因的劳动保护在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禁止非法延长工作时间】雇主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如果雇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必须至少为工资的150%。


如果员工被安排在假期工作但无法安排补假,则必须向其支付至少200%的工资。


如果工人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则必须支付至少300%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赔偿


、无故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支付工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终止后,不依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举报热线(12333)向劳动监察办公室举报,举报热线必须反映工作单位地址、名称、拖欠工资具体程序等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电话后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