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道德标准要求妇女坚守“三德四德”。在婚姻题上,女性几乎没有自主权,男性总是拥有最终决定权。当夫妻关系破裂、婚姻破裂时,休妻的是男方,而不是女方,皇帝也常常休妃子。
然而,在大韩民国时期,一名妃子因在报纸上发表一封要求与末代皇帝溥仪离婚的信而登上了头条。这位妃子名叫文绣。
文殊出生于1909年,满洲商黄朝人,家世良好,官宦世家。1922年,不满14岁的文秀入宫,成为末代皇帝浮夷的妃子,名舌育。当时清朝已经崩溃,溥仪等人以优惠条件暂时居住在紫禁城,维持了小皇宫的地位。
当他们开始进入皇宫时,文殊和溥仪的关系就很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关系出现了裂痕。文殊年轻时接受过学校教育,有一定的知识。民国时期,男女平等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文殊开始追求平等的婚姻生活。
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后,离开北京,移居日租界,加入日本。文绣对此十分担忧,经常劝溥仪不要盲目相信日本人。溥仪不听劝告,反而厌恶文绣,经常对她出言不逊。文树终日哭泣,有一年除夕夜,他用剪刀刺伤自己的腹部试图自杀。
溥仪得知此事后,不再拜访文殊院,并生气地说“她已经习惯用这些手段来吓唬人了,不应该有人理睬她。”
文秀对溥仪越来越失望。1931年8月25日,文肃离开溥仪家后,在报纸上公开宣布要与溥仪离婚,并聘请张绍政、张世钧、李红月三位律师对溥仪提出控告。法庭“溥仪虐待文绣是无法忍受的,并指责她造成了这一切。溥仪患有精神疾病,共同生活了九年,但没有成功。他决定离婚,并支付50%的个人生活衣物和赡养费。“他们要求一万元。”
这就是据说大受欢迎的“刀妃革命”。北京、天津等地区的报纸听到这个“突发新闻”,自然要“羞愧”,让溥仪丢脸。
文绣此举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引起了很大争议。文水的族弟之一文启在报上发表文章批评她“而万云孙皇帝并没有亏待你,就算亏待了你,你也要忍着死,报昌家的恩情。”这意味着即使溥仪真的虐待文殊,文殊也必须忍受。
文殊应了一声,不自觉地遵循了中华民国的法律。“我姐姐独居九年,没有受到平等对待,所以她委托律师寻找分居的办法。“请皇上按照中华民国法律,人道对待她。”、离婚、骗……”文殊有理有据的反击后,很多人都同情、理解了文殊。
1931年10月22日,溥仪与文绣签署离婚协议。离婚后,溥仪向温玉文支付了55万元的赡养费。
55万元在20世纪30年代是一笔巨款。然而,文秀在交了律师费、赔偿了帮助过他的亲友后,却被远房表弟韦伟的女儿韦芬骗了,只剩下26万元了。无论如何,这笔也撑不了他的余生,文秀只好另谋出路。
1932年,文绣改名傅玉芳,在北京一所私立小学任国文、绘画老师。文秀非常喜欢这份工作,也喜欢和孩子们一起出去玩。但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小报编辑得知她的下落后,纷纷前来采访报道她的情况。文叔百无聊赖,辞去教师工作,在北京六海胡同买了一套平房,与妹妹文珊隐居。
文山结婚后就搬了出去。文秀本是一个弱女子,经常受到坏人的威胁,成了一个穷人。她不得不卖掉六海胡同的房子,另租一套房子住。为了生计,他拼命搭纸箱、开烟店、当瓦工,历尽艰辛。
1945年,经朋友介绍,文殊在《华北日报》找到了一份校对工作,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华北日报》社长张明伟非常担心文淑的生活,并帮她嫁给了表弟刘金东。刘振东是河南人,入伍后,由于吃苦耐劳,逐渐晋升为少将。
1947年夏天,36岁的文秀与40多岁的于金东结婚,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婚姻。结婚后,他们租了三套房子,定居在北京西城区白米斜街。
然而,从1907年到1909年,清末名臣张之洞却在百米设计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两年。
1953年9月18日,文殊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去世,享年44岁。当时,溥仪还在抚顺战罪管理中心学习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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