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征用酒店政府会出吗?

一、疫情期间征用酒店政府会出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措施。控制措施。在这个攻坚克难的时刻,为了应对医院床位不足、隔离点不足、医护人员无处休息等突发情况,地方政府征用了当地酒店等场所来收治病人或作为隔离区。


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征用酒店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1、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有权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全国性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活动。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动人员或者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引起或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紧急情况,可以征收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疫情,对公共利益构成严重损害。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紧急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使用。抗击疫情需要。


2.转运、收集后的保障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紧急调动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退回的,应当及时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征收的房地产、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收人。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动产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宪法和上述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抗击疫情紧急征用饭店时,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返还的,予以返还。


三、实施主体及成本来源


上述《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明确,国务院有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拨物资、征收物资。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与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有关的科学研究,建立应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疫情源头。感染、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相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所在地政府财政预算同一水平。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应急救援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已采取相应措施的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资金补偿政策,明确各类支出的主要责任人,确保专款专用、支出如实。


4、因疫情导致我预订的酒店因政府征用而被取消,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另一方可能遭受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根据前述规定,因疫情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酒店无法正常营业办理入住的,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酒店被征用时,应及时告知顾客,配合办理取消手续,减少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另外,酒店应妥善保留当时政府针对疫情采取的征收通知,以便后续发生诉讼时可以作为主张不可抗力的证据。


5、酒店或个人不执行政府征收决定怎么办?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照规定采取的措施的。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紧急状态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传染疾病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人民政府针对疫情作出的临时征用酒店的决定,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紧急管控措施,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执行。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个人和单位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6、疫情结束后建议隔离的酒店。疫情结束后,可提供以下建议


1-建议地方财政对临时装修、征用的酒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免税政策。例如对于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纳税的酒店服务行业,企业可以依法申请缓缴税款。对于提供隔离场所的酒店,可按规定申请相关税费减免。如果经核实符合条件,增值税退税流程将加快。


2-疫情发生后,酒店应严格对房间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建议地毯、床上用品、毛巾等布草交由从事医院布草洗涤的专业机构处理。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更换软家具——包括地毯。床上用品、毛巾等请提供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对于疫情期间被隔离的酒店,未来将颁发证书,鼓励网络或旅行社在疫情结束后积极选择酒店作为住宿,确保负责任的酒店在疫情期间拥有持续稳定的客源未来,推动酒店餐饮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发展。


七、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有权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全国性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活动。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动人员或者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与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有关的科学研究,建立应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疫情源头。感染、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相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所在地政府财政预算同一水平。


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紧急情况,可以征收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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