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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概况。此次抽查了589家企业生产的594批次产品,针对家用燃气即热热水器、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器等3类家用燃气器具和3类防爆装置。这些产品包括防爆灯具、防爆电机、防爆电器等。其中,两款防爆电器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交给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588家企业生产的592批次产品进行检测,发现缺陷产品68批次,缺陷检出率为115%。
随机测试仍在继续。本次后续飞行检查中,自上次飞行检查以来,有35家企业被确认为不合格企业,本次飞行检查中,仍有8家企业不合格,27家企业被确认为合格。
家用燃气器具现场检查结果分析本次突击检查共检查了431家企业生产的435批次家用燃气具,结果发现缺陷31批次,缺陷检出率为71。过去三年该类产品总体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111、95、71。此类产品中,燃气采暖和热水器的故障检出率最低,为14次。
家用燃气器具是利用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来加热食物、制备热水、提供采暖的设备,可以满足做饭、洗澡、取暖等需要,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广东、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份参加了本次现场检查,其中产业集群广东省检查了361批次,占现场检查总数的830个。家用燃气器具的检验项目分为安全性能指标和运行性能指标,其中安全性能指标包括燃气系统的气密性和无风状态下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运行性能指标包括以下内容。各产品的抽查情况,包括热效率情况如下。
家用燃气即热热水器对9个省份137家企业生产的137种产品进行抽查,结果判定12种产品不合格。比上次随机调查提高了1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包括火焰稳定性、热效率、防干烧保障、无风烟气一氧化碳含量、热水产率、接地措施等。
家用燃气灶对10个省份224家企业生产的228批次产品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产品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9例,较上届上升31%随机调查,减少。不合格项目包括热负荷、干烟气浓度、阻火器、热效率和气体管道。
燃气热水器抽查8省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例,比上次抽查下降06个百分点。不合格的物品包括出现故障的水温器和恒温器。故障原因是该产品批量装配时,本应安装在出水侧的安全限温装置意外安装在回水侧,导致出水侧水温过高。并且没有进行安装。工厂检查中发现题,导致产品不合格。
防爆电气产品现场检验结果分析。此次抽查了158家企业生产的防爆电气产品159批次,抽查157批次,发现37批次不合格236例。防爆灯、防爆电机超过25个。2019年至2021年该类产品总体不合格发现率为256个、324个和236个。
防爆电气产品是主要应用于煤炭开采、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等领域的特种产品,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这次我们重点关注抗冲击测试、接头阻燃、外壳压力测试等安全项目。查出的不合格项目中,阻燃接合面项目所占比例最高,有26批次,其次是抗冲击试验项目,有9批次,壳压试验项目有5批次。各产品抽检情况如下。
防爆灯随机抽查11个省份67家企业生产的67批次产品,发现19批次产品存在缺陷,缺陷检出率为284%。不合格项目包括抗冲击试验、电缆和编织护套电缆的夹紧试验、防爆外壳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防爆接合面、外壳压力试验和最高表面温度。此次,我们对浙江省和广东省两个产业集中区的制造业企业进行了随机调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43例和250例。
防爆电机抽查了7个省份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涉嫌未取得CCC认证生产,移交给该公司物资市场监管部门。经检验2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缺陷检出率为391例。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试验和防爆接合面。
防爆电器对11个省份67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进行抽查,1批次涉嫌生产无CCC认证,移交该公司物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67批次产品进行检测,发现9批次产品存在缺陷检出率(缺陷检出率为134个)。不合格项目包括防爆配合面、爬电距离、壳压测试、抗冲击测试和最高表面温度。
针对本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应开展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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