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业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在合肥市的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商贸企业。实施期限暂定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供货保障】
超市日均蔬菜销售量超过10万吨,补偿50万。
隔离期间,合肥市对日供应蔬菜500吨以上的农资批发市场和日销售蔬菜10吨以上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一次性励50万元。
在配送方式上,合肥市将鼓励超市、生鲜便利店对主副食品提前计量、定价、包装,增加自助结账设施。鼓励餐饮企业提供集体送餐服务,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利用互联网开展订餐、配送等营销服务。
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商业企业,对网上促销、快递等费用给予20%补贴,最高可达5万元。
根据2020年上半年销售额及增速,对前10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励10万元。
【减】
购买防护用品一次性补贴30元。
在降低商贸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合肥市今年上半年对国有租赁的中小商贸企业免收两个月租金,两个月租金减半。城市资产。对于那些租用其他企业的人,鼓励业主减少或降低租金,以使租户负担得起。
对百货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餐饮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企业,一次性补贴30元,用于购买口罩、消液、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活力】
您可以在6月底之前申请降低储蓄缴款比例。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商业企业,可于2020年6月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合肥市将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贸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降低10%以上。
合肥市金融复兴过桥基金积极支持因疫情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允许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续贷过桥基金利率降低20%。
【外贸稳定】
保障检疫物资通关“零延误”
对于积极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合肥市将在省商务部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专项支持补贴,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进出口企业申请开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
合肥市还将对上半年实现稳定增长的外贸企业进行励。
进口疫情防控专用药品、消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即到即提,确保防疫物资通关“不耽误”。
文件全文如下
合肥市人民政府COVID-19应对办公室
关于疫情形势下支持商业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书记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合肥市委书记处》中国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多项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响应新冠肺炎疫情的鼓励。我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促进商贸企业供给保障。
1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隔离期间,对日均蔬菜供应量在500吨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日均蔬菜销售量在10吨以上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将一次性支付50万韩元补偿金。一。
12确保检疫物资立即通关。进口疫情防控专用药品、消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即到即提,确保防疫物资通关“不耽误”。
该政策支持在本市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实施期限暂定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和省已公布了相关政策措施,我市拟遵照执行。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结合本意见制定出台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本政策由地方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合肥市人民政府大楼
2020年3月12日
一、2023年政府还给个体户减免房租吗,个体户太难了?
即使到了2023年,政府也没有拿出政策来减少或降低个体户的租金。政府尚未公布任何强制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政策,私募卖家可以直接与房主沟通,看能否获得房主的折扣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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