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不少人都想知道岳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岳阳最低养老标准的相关题,但却又不很了解,那么让小编为你详细的讲解吧!
最近
民政局、地方财政局
关于“城市调整”的演讲
《关于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标准。2023年起,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650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六直辖区每年7800元,每个县市每年5000元。
2、特困人员帮扶和帮扶标准
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2023年起,各县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10140元。
2.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2023年起,全市六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10140元,各县市为每年6500元。
三名特困人员护理费支付标准。2023年起,渔阳路区、郧西区、君山区、郧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贫困家庭赡养人全托、半托、全自理护理费缴纳标准临湘市环永县、湘阴县、岳阳县全护理、半护理、全自困家属护理费支付标准为580元/月、290元/月、174元/月、米拉市、平江县、曲院行政区域分别为517元/月、258元/月、155元/月。
3、最低生活保障户人均收入
基线
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内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计算。2023年起,各县、市、市最低生活保障底层家庭人均收入以975元/月为基础。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庭人均收入标准。2023年起,全市六区农村低保边缘户人均基本收入为每年11700元,每个县市为每年7500元。
4、运行时间
上述困难群体扶持覆盖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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