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被事故追尾怎么处理,如果我的车追尾了怎么办?

很多人都想知道小车被事故追尾怎么处理和如果我的车追尾了怎么办?的题,下面让小编详细讲解吧!


本文目录

一、如果我的车追尾了怎么办?

1、自行协商


如果汽车发生追尾,且事故较轻,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其过程是


1、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打开双闪光灯,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设置三角警示牌;


2.检查事故中的损坏情况。如果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划伤或碰撞,车辆损坏价值并不高,也没有人员受伤。然后根据基本判断,就可以进行小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


3、与对方协商办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核对对方手续——。其中,仔细核对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


4、双方可确定各自责任并现场拍照,方便后续理赔;


5.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事故中一般拍三张照片一张在车头,一张在车尾,一张在车辆碰撞点。为了安全起见,请从两侧远处拍摄事故全景。请记住,照片应显示两辆车的车牌。拍照后可以将车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6、填写快速处理表,写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时间、地点等;


7、如果对方有汽车保险,您可以直接致电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确定损失后,修车,保留定损单、维修发、修理清单等,并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具体来说,流程如下


提交材料向我司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车险证明及事故驾驶员信息;


损坏维修根据保险公司确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及以上维修点对车辆进行维修;


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保险赔偿车辆修好后,您先自行支付修理费用,然后到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进行报销理赔;


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及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获得赔偿后,该案结案。


2、报警处理


如果汽车发生追尾且事故严重,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都可以选择报警。其过程是


1、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打开双闪光灯,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设置三角警示牌;


2、若发生人身伤亡,车辆驾驶员应立即营救受伤人员,并检查事故造成的损失;


3、如与对方协商不成,或事故严重,应立即报警并等待警察到达现场。如果车辆已投保,请立即致电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后,交警在勘验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将强制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移走车辆,影响交通和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5、离开现场后,交警应当根据固定在现场的证据,确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者号码、联系方式、机号等。现场情况以及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动车组型号及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式、碰撞地点等,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责任,准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鉴定函;不具备当场出示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出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不具备当场出示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出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6、如果您有汽车保险,保险公司确定损坏后即可修理汽车,保留损坏报告、维修发、修理清单等,并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缴纳高额保险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非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商业保险


对于交通事故商业保险的赔偿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商业保险的种类也较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对象有所不同。发生交通事故时,承保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承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不足部分。仍不足的,由责任方按照双方责任的比例承担责任。


7、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当场调解,并将调解结果记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字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流程


提交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提交书面调解申请。申请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计算。


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交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


双方确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对有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


调解应当公开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告。调解期间允许旁听,除非当事人要求不公开。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签字后分别送达各方。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止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八、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流程


立案时,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包括


受伤人员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用于证明交通费用的账单;


被害人及近亲属的户口证明。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最好提供交通事故发生时已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残疾的证明;


被扶养人与被害人是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酌情提供其他材料。


庭前准备,法院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民事起诉状副本、辩通知书及原告证据材料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民事起诉状后15日内提出辩护意见。法庭收到辩护意见后将送达。致原告;


开庭审理时,书记员清点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检查当事人情况,公布案由、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权利等。义务,并询是否已提出回避申请;


判决案件审理后,法官根据法庭审查证明的情况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估并作出裁决。


3、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后车与前车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上路停车后未按要求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前车停在道路上并按规定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并设置警示牌后,如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由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车长过长,未按要求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对于事故;


6、前车倒车、侧翻撞后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程序要求,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并下车观察。事故情况。确定安全后,注意固定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交警到达现场。确定责任方无异议后,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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