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曲静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贵阳县一名女子在社交上抱怨,自己的丈夫声称自己是当地法院官员,经常遭到殴打。当地警方6日上午回复小编称,涉案男子在法院工作,夫妻俩也多次到派出所处理相关题。
该女子实名举报丈夫,而她所持的照片显示,欧孔伟身穿校服。
据一位名叫罗芬的女士说,家庭暴力的阴影一直困扰着她的婚姻。她不仅被丈夫欧崇伟殴打数次,而且2021年8月21日,因与丈夫发生冲突,她被推到汽车引擎盖上,在距离很近的情况下行驶了6至8公里。公安机关就此事对欧从伟作出行政处罚,表明其行为明显违法,对罗芬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举报人展示了他身上的伤口。
尽管警方介入,欧空伟并没有制止家庭暴力。今年5月20日,他再次当街打伤妻子,经审理,被判定为二级轻伤,目前正在按故意伤害处理。可见,本案警方的处罚对家庭暴力施暴者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也没有有效保护受害人。
这也使得家庭暴力的干预变得困难。警察到了就停止,警察走就继续的暴力行为,是在相对封闭的婚姻关系中持续进行的,仅仅靠暂时制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题。
《家庭暴力防治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必须及时出动警力制止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接受治疗、鉴定伤情。此外,还应当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出具警告信。警告必须明确家庭暴力所违反的法律以及多次违法的后果,并通报家庭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形成舆论,震慑施暴者。此外,居民自治委员会和警方必须对收到警告信的施暴者和受害人进行约谈,并对他们进行监督,防止他们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显然,本案不符合这一规定。事实上,基层警察反家暴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因诸多困难和障碍而面临重重困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并不容易。
打击家庭暴力最怕的就是把家庭暴力当作“家庭题”,但一旦暴力的本质被掩盖为“家庭题”,各种荒唐和不公平的现象就很可能出现。涉案警官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两人多次到派出所解决题。不过,由于欧孔伟是在法院工作的公职人员,因此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调查。
这种反应很奇怪,很容易被误解。警方多次处理该题,但违法者仍不肯纠正,这显然是对法律权威的侮辱,也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这样的人适合在法庭上任职吗?欧从伟曾因家庭暴力被警方处罚,但他的雇主难道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吗?违法的公职人员应该像普通公民一样受到惩罚,但所谓的“当事人”是谁?
公职人员的行为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其身份和地位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相反,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必须遵守法律并实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特别是法院官员必须比公众更了解法律不容忍滥用暴力。违反法律将受到额外处罚。
受害人之所以选择在网上披露这件事,是因为她担心丈夫作为法院官员的身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她会被“分裂”并继续生活。因为害怕受到暴力对待。施暴者所在地警方和法院必须对家庭暴力表现出“零容忍”态度,及时查处案件,公平公正处理,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展现力量。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的决心。
一、老婆吵架打人,还打脸,经常性的,很难过?
我和老婆结婚两年多了,每次吵架,即使我说错话了,生气了,她也会控制不住,摔东西,抓胳膊,留下满身伤痕。他们甚至说是我强迫的。我不承认。他们说我性格不好,都是我造成的。打架后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他骂我疯了,还打我和他自己。每次我们吵架,他都说我是他打人的原因。是的,你不应该生气。她要是生气了,肯定会爆炸,她的结论不就是我不能生气、不能不耐烦吗?
对于老婆长期打人和一些老婆动手打人这类的相关话题,本文已经做了详尽的讲解,谢谢诸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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