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品经理来说,学习和了解边际成本和交易成本非常重要,下面,笔者就为大家讲解一下为什么装修行业私单如此之高。为什么装饰行业的企业做不做大呢?我们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下吧!
JunYoo老师在《产品方法论》中说,产品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鼓励产品经理学习经济学和心理学,其中引入了四个必须学习的概念,边际成本就是其中之一。
书中还提到了交易模型,表示在研究交易模型时,除了了解产业链各方的价值判断和复杂关系外,首先要研究的是交易成本。
对于产品经理来说,可以看到学习和理解边际成本和交易费用非常重要。
接下来笔者将从装饰行业的两个题来分析边际成本和交易成本。
罗纳德哈里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论文。
第一篇是1937年出版的《企业的本质》,它独特地讨论了工业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张的,科斯用一个重要的范畴来解释这一点“发明了‘交易成本’”。
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利用定价机制的成本”或“利用市场交换手段进行交易的成本”,包括价格提供成本、谈判成本、合同订立和履约成本等。ETC。
科斯认为,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公司内部管理和协调成本时,公司就形成了。公司的存在正是为了节省市场交易成本。当公司交易市场中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公司内部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时,公司规模扩张就会受到。
以上是对科斯《企业本质》的总结,摘自百度百科。学术内容有些僵化,难以理解。让我通俗地解释一下这个经济原理如何回装饰行业面临的两个题。
科斯阐述了为什么要创建公司。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公司内部管理和协调成本时,公司就会成立。也就是说,当你需要向你的客户提供特定服务时,哪种模式更便宜,哪种模式获胜,以你公司的名义为你的客户提供服务比没有你的公司为他们服务更好。质量。
交易成本较少关注交易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直接成本,而更具体地关注交易双方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成本。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有点像交易双方为成功而付出的隐性成本。交易成本是指市场主体寻找交易伙伴、执行交易所需的成本。沉没成本是过去发生但与当前决策无关的成本。沉默成本强调,当前决策中不应考虑过去发生的成本,如果你输了,你就输了。
1、那么为什么装修行业的个人订单如此之多呢?
显然,在装修行业,装修公司的交易成本高于个人订单。装修公司需要租用场地进行运营、获客和促销、广告以及招聘中后台人员。
个人订制的成本便宜到可以说是零,但是装修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个人订制提供的服务没有根本区别,都包括设计师的设计服务、承包商的管理服务、工人的劳务、装修等,由于采购材料成本较高,公司不具备竞争力,市场份额几乎全部被个人订单占据。
装修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帮助客户省,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科斯还表示,企业扩张的界限在哪里。当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时,企业规模扩张就会受到。边际成本代表每增加生产一单位产品的增量成本。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企业服务的客户数量增加了,比如销售额从10亿增加到20亿,成本就从8亿变成18亿,多出来的2亿就变成了边际成本。如果这个21亿变成-2亿,也就是16亿,这个公司的规模还可以继续扩大。然而,当边际成本达到6亿,即22亿时,公司必须缩小规模,否则将继续亏损。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谈谈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一般来说,在产品市场上,边际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大而减小,例如手机销量越多,成本越低,利润越大,但在资本市场上,边际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大而减小资本增加。边际成本几乎保持不变,而在劳动力市场中,边际成本随着劳动力规模的增加而显着增加。
因此,企业规模的扩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规模的增加,扩张难度很大,风险也很大。
2、为什么装修行业的企业做不做大?
母公司的业务规模一般为20亿至30亿韩元,很少超过50亿韩元,其市值也在这个范围内,很难跨城市经营。
装饰行业是一个高度依赖劳动力的行业,公司规模的上限由设计师和装饰师的总工作时间决定。你雇佣的人越多,管理就越困难,你的边际成本就越高,你损失的也就越多。即使你使用分包这种非常现代、高效的商业模式,仍然没有帮助。因此,有传言称,在这种严厉的魔咒下,装修公司不扩张就倒闭,扩张就倒闭。
那么装修行业接下来会怎样?
刚才提到的大多数经济原理都围绕着交易成本和边际成本。综上所述,目前装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模式,交易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因此佣金较高,公司规模不大。为了解决这两个题,我们需要找到一种模型,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降低边际成本或控制规模扩大时的增加。
杰里米里夫金写过一本叫《零边际成本社会》的书,作者敏锐地观察到,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贡献远远超过了前两次工业革命。通过互联网连接,社会生产效率将无限提高,社会生产成本将无限趋近于零。他预测,“零成本”现象将催生新的混合经济模式,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零边际成本和合作共享将为主导人类生产和发展的经济模式带来颠覆性变化,我们正在进入一个超越市场的新经济舞台。
乍一听,有点像共产主义,记得罗振宇在《逻辑思维》一期中说过,互联网和共产主义有很多相似之处,都主张自由人的自由结社。共产主义和零边际成本都过于理想化。理想或许无法完全实现,但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是必然趋势,也是正确选择。
案在于趋势。装饰行业必须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组织协作模式,提高产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装饰服务。
那么我想的是,现在不是已经有很多互联网装修公司了吗?他们就是这么做的吗?互联网这个词是一个非常抽象和宽泛的术语,今天的大多数人只能被互联网的魅力所着迷。
尤其是在传统行业,大家都在想案到底在哪里,因为它没有具体的实现方法。互联网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吗?
或者还有别的办法吗?比如现在非常流行的一揽子维修、某些企业、产业工人提出的超短期空运、BIM系统、ERP系统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和边际成本。但目前这种降低程度并不理想,优惠交易成本明显低于私人订单,无法实现边际成本随企业规模递减的理想模型。
原因在于,目前的创新应用仍然是基于点的,并没有解决系统的题,或许只有解决了每个点的题,才能开始解决系统的题。将会带来质的变化。
所以现在大家都是题解决者,没有人可以说这给这个行业带来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曾鸣老师的《智慧商业》可以说是工业互联网的行动指南。建议传统产业走向智能化,必须创造性地解决信息化、网络化题。
作者曾尝试提出解决方案,但该项目失败了。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装修流程管理协同,通过电子预算实现装修数字化、信息化,然后与服务商共享理念。为了服务我们的客户,我们通过我们的发送订单。通过不断的技术迭代升级,我们打造智能协作,显着提升协作效率和服务体验。
我的想法是如何降低交易成本。简单来说,我们利用BIM技术,在人工报价时采用“成本+利润+透明”的报价方式,为客户提供与单个订单相同的价格。随着规模的扩大,材料报价肯定会比单个订单便宜。
依靠互联网擅长构建的共生、社区和共享组织能力,边际成本随着规模的增长而下降,使得服务提供商能够以普通企业难以想象的规模在系统上运营。用制度规则代替人为管理。
本文最初由李海鹏发表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上。未经许可禁止
标题图片来自Unsplash,CC0协议。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人人产品经理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一、如果人家欠我七万元到执行局我要交多少执行费用?
诉讼金额7.5万元,案件费用1675元,不含律师费等费用。
规则
诉讼费用缴纳方式第十三条规定的案件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如果是财产案件,则必须根据诉讼索赔的金额或价值,按照以下比例分期付款。
1-如果产品不超过10000元,则每个产品支付50元。
2、超过1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照2-5缴纳。
三、10万元中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第二款规定缴纳。
4-金额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1-5缴纳。
超过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且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第一款规定缴纳。
6-100万元,超过200万元按0-9缴纳。
7-200万元,超过500万元按0-8缴纳。
金额超过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照0-7缴纳。
9-1000万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缴纳。
超过100-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
二、法院到外地执行的费用有标准吗?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在法定执行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程序。为了执行。
1.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将从第一笔执行资金中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支付标准执行金额或价格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支付50元;执行金额或价格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执行金额的5/1000或执行金额的5/1000支付价格超过50万元的,执行金额或支付价格的50%并支付执行金额或价格的1/1000加2000元。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强制执行申请的特别规定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责令完成特定行为的,不能对该人执行强制执行。2.即使中止执行,只要认识到有因拖延执行的原因,被执行人失踪或者被执行人恢复占有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一般给被执行人多少生活费?
法院强制被执行人预留基本生活费。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押或者追回执行人被要求履行义务的收入。但是,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必要的生活费可以理解为基本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或者撤销执行。义务执行人的收入。但是,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扣缴、提取收入时,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出具执行配合通知书,由个人单位、银行、信用社等储蓄经营单位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履行其义务所必需的执行。但刑罚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却得以保留。采取前款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关于执行价格和营业成本和执行价格和营业成本怎么算这类的热门讨论话题已讲解完毕,各位网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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