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都想知道一些关于关于船舶拆解与回收,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和江苏浙江旧船舶回收的题,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解说一下。
由公约和地方法规相结合而形成的复杂法律体系常常被忽视。将船舶或钻井出售给中介,然后将其转移到拆船场并不一定能消除责任和声誉损害的风险。
在此背景下,从事跨境海事资产退役与回收的船东及其同仁有必要阅读本文。
什么是巴塞尔公约?
1989年3月22日在巴塞尔缔结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俗称《巴塞尔公约》,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的187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该公约。因此,除美国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参与,虽然在1990年签署了《巴塞尔公约》,但并未最终获得批准。
《巴塞尔公约》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这方面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事先获得废物进出口和运输国家相关监管机构的知情和同意。未经同意跨境运输危险废物被视为非法运输。
巴塞尔公约是国家之间的协议,不直接影响个别群体。然而,每个成员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法律体系执行《公约》的规定。此外,虽然《公约》规定了最低合规标准,但并不成员国制定比《公约》规定更严格的要求或禁令。例如,欧盟对某些有害物质设定了额外的要求和禁令。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最重要的不是考虑公约的措辞,而是执行您进口、出口或过境所经过国家管辖的港口的相关法律。这就是为什么巴塞尔公约的制度体系比巴塞尔公约本身被更多地提及。
非洲、地中海地区和其他地区已经制定了区域监管框架。对于离岸资产所有者来说,勤奋的研究对于理解和遵守进口国、出口国和过境国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的法规大有帮助。
为什么《巴塞尔公约》与船舶和钻井的退役和回收如此密切相关?
《巴塞尔公约》对所有危险废物进行了监管,但没有具体提及船舶和钻井。通常,当船东打算拆除或回收船舶时,船舶被定义为废品。但大多数情况下,船东的意思表示是在船舶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以及与买方达成交易之前形成的。因此,该公约与船载钻井的运输直接相关,由于这些钻井和船舶上存在大量有害物质,其所有者将其定义为废物。
根据欧盟废物运输法规1013/2006,欧盟制定了相关立法,将《巴塞尔公约》的规定延伸至所有废物,无论其是否含有有害物质。该法规直接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并禁止将欧盟废物出口到经合组织以外的地区进行回收。
人们早已认识到,如果船舶构成《巴塞尔公约》含义内的废物,则在其他法规中也将其定义为“船舶”。这一原理也适用于海洋钻机。
在最近对Seatrade1案的判决中,鹿特丹地方法院确认,根据欧盟废物运输法规,这两种立场是等效的。
为什么我们需要遵守巴塞尔公约?
遵守法律不是你想不想的题。现在普遍认为遵守反腐败法很重要,遵守《巴塞尔公约》等涉及环境题的法律也很重要。
该公约要求每个成员国颁布国家法律以防止或惩罚非法运输。在欧盟,《欧盟废物运输条例》要求成员国使用处罚手段来惩罚违规行为,并确保处罚有效、相称且不具说服力。此外,欧盟环境犯罪指令2008/99/EC要求成员国将违反欧盟废物运输法规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包括
废物产生者
废物运输、回收、加工的经营者
煽动、支持、教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遵守巴塞尔公约体系的成本很低。然而,违规的潜在成本可能很高,并导致
对船舶和钻井设备所有者提起刑事诉讼
对参与船舶和钻井跨境运输的所有各方提起刑事诉讼。例如,这可能延伸至船东、船东的雇员、船东的代理人或船东的承包商。正如《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在其《起诉非法贩运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指南》中所强调的那样“涉及废物的生产者、处理者、出口商、进口商、货运代理和白领工人,包括经纪人跨境运输;每个这样做的人都是运输提供商协调员。”
将废船舶和钻井设备运回原出口目的地的费用必须由船东承担。
违反某些金融、保险或其他合同的规定
信用损失
由于《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发布了《起诉非法贩运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指南》,对违反《巴塞尔公约》的处罚比以前更加严厉。
从更积极的一面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因此,遵守环境法规应该是赢得声誉的机会而不是风险。
是否符合香港公约的要求?
2009年香港船舶安全及无害环境船舶回收及再利用公约旨在减少和消除船舶回收过程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有害事件和影响。
香港协议包括
船舶设计、建造和运营促进安全环保回收
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船舶回收钻井操作方法
认证和报告要求
IMO通过了多项指导文件来帮助各国尽快实施《香港公约》,包括
2011年船舶回收计划制定指南
2012年安全环保船舶回收指南
2012年船舶回收钻井审批指南
2015年有害物质储存发展指南
《香港协议》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与《巴塞尔公约》不同,《香港公约》尚未生效。该协议于2009年通过,但在占全商船运输量40%的15个国家同意24个月后才生效。
此外,与《巴塞尔公约》一样,《香港公约》只是国家之间的协议,并不直接影响私人当事人。成员国必须根据其国家法律实施这一规定。
但仍需注意以下两点
在《香港公约》生效之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各国通过国内法实施《香港公约》的标准。在欧盟,《欧盟船舶回收法案》试图实现这一目标,其大部分条款将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
目前,船舶和钻井的买卖双方一般按照香港公约及IMO相关指导文件的技术要求签订合同。
此外,《香港公约》并没有规范废弃船舶和钻井的越境转移,也没有使其免受《巴塞尔公约》的约束。
该规定是否使悬挂欧盟旗帜的船舶免受巴塞尔公约制度的约束?
欧盟船舶回收法的大部分条款将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数据显示,悬挂欧盟成员国国旗的船舶不再属于欧盟废物运输法规的范围,只能在欧洲船舶回收厂名单内的造船厂接受回收。
欧盟船舶回收法将“船舶”定义为
在海洋环境中作业的所有类型的船舶,包括潜水器、浮式船舶、浮式、自升式、浮式储存装置(FSU)、浮式生产装置(FPSO)、退役钻井或拖船。
这个定义似乎足够广泛,足以涵盖大多数移动式海上钻井。
大多数悬挂欧盟旗帜的船舶均受《船舶回收法》管辖,但有些船舶不受此管辖,例如
不用于商业目的的军舰或政府拥有的船舶
总吨位500吨以下船舶
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仅在船旗国主权或管辖的水域中作业的船舶。
然而,这仍然必须符合欧盟废物运输法规。
《欧盟船舶回收法》使大多数悬挂欧盟旗帜的船舶免受欧盟废物运输法规的约束,但并未使其免受与出口船舶或钻井进行拆解和回收直接相关的各种禁令,包括禁止出口消耗废物的禁令。臭氧层物质、氟化温室气体和汞。
最重要的是,欧盟豁免船舶遵守欧盟废物运输法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非常值得怀疑,因为这影响了非欧盟成员国根据巴塞尔公约运输船舶和钻井设备的权利。
关于是否违反《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四十一条,也存在比较激烈的争论。
欧盟船舶回收条例不保护来自受《巴塞尔公约》国家法律管辖的非欧盟国家的悬挂欧盟旗帜的船舶。
一、船舶油气回收装置原理?
油气回收系统的作用是在石油装卸过程中实现完全封闭的气体回收,油气排放到大气中。即石油管道与油气回收管道连接形成密封油气回收管道。通过卸油管道卸油的同时,油气通过回气管道返回油车。油车将油气带回油库进行加工,以达到油气回收的目的。
二、旧船报废处置流程?
处置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停泊船只停止使用旧船,并将其停泊在安全且易于处置的地方。
2-检查对旧船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船舶的详细情况和状况,包括船体结构、船体材料、船舶设备、船舶部件等。此外,还必须检测有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例如石油污染和废水。
3-拆解旧船被拆解,所有设备、零件和材料被移走,船体被切割、分离和分类。
4-处置对拆解的船体材料进行分类,包括回收、处置和储存。回收可以包括重复使用船体材料、重复使用设备和零件等。处置可能包括焚烧、填埋或填埋。储存可包括将船体材料储存在专用位置或设施中以供后续处理。
5-监管整个加工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确保加工过程安全、环保、合规。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物必须进行监测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由于旧船舶的处置处置过程需要专门的人力和设施,因此建议寻找专业的船舶处置公司。
后续步骤通常包括
1-评估首先,必须评估退役船舶的价值、状况和剩余价值。这涉及检查船舶结构、机械、电子设备等的状况,以确定船舶是否适合继续使用或维修。如果评估表明船舶无法继续使用,则进入报废流程。
2-拆卸或回收根据容器的状况和当地法规,容器可以被拆卸或回收。拆除是指将船舶拆解成废金属或其他可回收材料,而回收是指将船舶用于其他目的,例如展览、艺术品或培训设施。
3-有害物质的清除在退役或回收过程中,需要特别小心地清除船上的有害物质,如石油、化学品、石棉等。这些有害物质可能会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按照当地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4-合规处理船舶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法规,包括船舶国的法规和海事组织的法规。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船舶处置合法、安全、环保。
5、注销船舶登记船舶报废后,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船舶登记。这通常涉及提交相关文件和证书,以确认船舶已被合法处理。
6-更新船舶记录船舶报废后,必须更新船舶记录,以便日后查询相关信息时了解船舶处置情况。这包括在船舶数据库中记录船舶的报废日期、报废和最终状态。
也就是说,船舶处置的下一步就是对船舶的价值和状况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确保船舶处置合法、安全、环保。为确保船舶顺利报废,整个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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