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劳动者的代理意见,劳动仲裁劳动者败诉的原因

代理词


尊敬的主持人


河南省律师事务所接受C某委托,委托律师代理其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经法庭质证和讨论,提出以下有代表性的意见。


1、A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个月通知C公司的,A公司须依法向C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及1个月工资。


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2至6以及庭审大审查,A公司与C公司于相关日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从相关年度起至相关年度3个月,包括试用期。地点是。


双方按日、月、年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日、月、年到月、年不等。作品内容是.


今年,双方续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法》,从年底开始以各种理由强制应聘者调岗、减薪。双方都采用了试用期。在C公司任职期间,A公司非法按日、按月、按天减少C先生的工资,并同意试用期。就A公司而言,员工C并不了解该员工的考核标准、具体项目、考核项目的具体得分、单位考核由谁审核,A公司也从未披露或宣传过上述信息。单纯考核只是A公司降薪、非法解雇员工的一种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份。


由于与C无法达成协议,A公司发出书面《岗位调整通知书》,单方面要求C上岗、降级、降低工资、重新实行试用期。C先生自加入公司以来继续在公司工作并负责其职责。C先生工作勤奋,经常出差,但他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守岗位,为公司做出了很大的贡献。C先生不接受A公司单方面的调动和降薪,因为他认为这种做法违法、违反合同,没有考虑到老员工的辛苦工作,严重伤害了他对公司的感情。但A公司未经C公司同意,于2018年1月1日单方面发出书面“通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13年1月1日要求C公司辞职。庭审过程中,双方共同确认C按日、按月、按年运行正常。因此,A先生单方解除非法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日期,而C先生因A公司单方面解除非法劳动合同而辞职时,C先生已在A公司工作数年。月和日。


庭审中,A公司声称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C先生旷工,A公司的说法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无法认可。首先,根据A公司单方面发出的《通知》可以看出,A公司之所以单方面解雇C公司,是因为C公司不同意A公司的违规转让、减薪、首付协议。试用期并非因C先生缺勤所致。A公司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为了歪曲事实,逃避赔偿金损失的义务。根据我们提供的图表11,我们可以看到,实际情况是C每年、每月、每年请半天病假,结合我们提供的图表6,我们看到当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D响应C请半天假的请求。好吧,稍等一下,我们现在就解决这个题。这意味着公司已知晓并同意该半天休假。C先生因病请假3天,2021年9月10日,C先生接到公司安排。上述行为均不视为缺勤。


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处理病假员工违纪行为都必须高度重视。除极端情况外,例如请假病假或请病假出差,没有足够的合理性将员工的病假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依法享有病假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非法拒绝病假的方式剥夺劳动者使用病假的权利。C先生提交了双膝骨关节炎的医院诊断报告,并建议休息、固定、物理治疗和定期复查。我公司提供的考勤记录画面还显示,C先生因膝盖受伤需要治疗,已向公司请病假。因此,A公司关于C公司多次旷工的说法并非事实,而只是歪曲C公司未能达成协议、无正当理由非法解雇该员工的事实。希望仲裁庭不采纳A公司的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A公司须支付两倍报酬及一个月工资。


2、A公司须支付违法约定的人民币试用期赔偿金。


我公司提供的证据四人事经理D、D的聊天记录显示“试用期缩短了200天”,证据五D发送了A公司写的《岗位调整通知书》及相关声明通过微信.您可以在A公司提供的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薪资表中看到C先生的薪资明细,且《双向选拔结果通知书》中明确注明“试用期为6个月”。C先生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7个月的薪资结构为试用期元+工龄=元。


C先生于2017年加入公司时同意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下。“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员只能同意试用一次。”而当A公司发布年月日双向评选结果通知时,C的职位仍然是市场部法律专家,其职位没有任何变化。A公司再次同意试用期,明显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了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局必须予以责令。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全部月工资支付赔偿金。现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满,A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7=元。


3、A公司须按日、月、日、年、元补发工资。


A公司按年、月、日非法解雇C先生,双方庭审均一致认为C先生直至该日均正常工作。但由于A公司只支付了相应年份和月份的工资,因此必须偿还月工资和年工资元1330=元。


4、A公司须支付竞业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


图表七、A公司与C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竞业协议》第二条规定,竞业自C之后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A公司辞职,A公司必须遵守两年的竞业期限,并向C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争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由双方共同商定。一般是C先生年薪的30%左右。


我们提供的证据8、9,包括所得税明细查询截图,可以证明2020年收入总额为元,因此竞业补偿金为元302=元。


A公司发出《解除竞业通知书》,单方面解除不予认可。A公司单方面解除竞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逃避赔偿义务。希望仲裁庭不要支持A公司单方面解除竞业。


5、C中各种要求的计算过程及细节


一点


综上,A公司多次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C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希望仲裁庭予以支持。



2022年2月27日


主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变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份。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变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份。


第四十条


【无过错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追加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受伤,经过规定的治疗期限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确定的其他工作的。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无法协商一致的。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事先告知工会原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用人单位必须对工会的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维持或者改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期限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如下。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货币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八十三条


【非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局责令改正;非法约定试用期已过的,由劳动局责令改正。应责令该雇员改正。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与试用期相对应的工资,原则上按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补偿。


一、劳动仲裁有没有权利看对方的辩论意见?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争议双方都无权了解对方的意见。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书以及提交仲裁的争议相关内容,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时送达被申请人。


在法庭审理此案期间,必须提供一些相反的证据。例如,雇主有责任和义务向工人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加班工资表等。


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基本原则是申诉人必须提供证据。双方作证、辩论,并一一陈述对方提供的证据。


最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证据作出决定。


申请劳动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并向对方提出题。仲裁员自行决定对方是否撒谎。要证明一个理由,就必须出示证据,但如果是假的,就不可能出示证据来证明该陈述的真实性,仲裁员也不会接受。


因此,劳资调解的结果不是取决于你或对方所说的内容,而是取决于你提供的证据。


您好,代理合同是可以调整的。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经销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方法可能包括仲裁。如因《经销商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方式协商解决,也可以根据本协议选择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员调解达成协议,也可以根据仲裁裁决解决争议。因此,经销协议允许争议通过仲裁解决。代理协议须就此事项进行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仲裁条款,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因此,可以在经销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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