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今日东方》编辑李伟/文图
湖北省宜昌市吴家港市市民李女士,怀孕8个月,1月7日在吃生鲜果园店买的蛋糕时出现身体不适,出现腹泻。李女士的丈夫检查了蛋糕,发现妻子从仙果园购买的蛋糕还有21天的保质期。1月14日,猛犸新闻、东方金宝主编联系上李某的丈夫文某,告诉他事情的经过。
孕妇吃蛋糕后腹泻
1月7日下午6点左右,李先生前往仙果园中南路东辰路经常购买水果、食品。我批量购买了2至10个或更多蛋糕。
“我经常在那里购物,但当时停车不方便,所以我没有检查蛋糕的日期就离开了。”
当晚10点左右,李先生有些饿了,便拿出下午从仙果园买的蛋糕吃了。
没想到,她吃完蛋糕半夜就开始拉肚子。第二天,李女士的丈夫感觉有些奇怪,就李女士吃了什么。多发性硬化症。李想了想,前一天晚上吃了几块蛋糕。
李女士的丈夫赶紧拿出蛋糕查看,发现还有21天的保质期。
1月8日下午,李女士和丈夫来到鲜果园,在店老板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血液检查显示某些水平明显高于正常,医生开了益生菌和止泻药物。
文女士说,医生让李先生回家,因为担心因为子宫离肠胃很近,经常腹泻会引起子宫收缩,导致胎儿早产。然后观察胎儿的动静,看是否有下沉的感觉,肚子是否坚挺、坚挺。
这段时间,李某的丈夫正在照顾妻子,生怕李某生病了,身边就没人了。
蛋糕距离保质期还有21天
1月14日,小编通过李先生提供的一张过期蛋糕照片确认,该蛋糕名称为冉丽手工原味蛋糕,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8日,保质期为60天。这意味着蛋糕将于12月17日到期。
李先生出示的消费记录显示,他于1月7日购买了该蛋糕。此时,蛋糕还有21天的保质期。
“作为鲜果园多年的‘水果迷’,我从来没有想到鲜果园店里会有过期食品,而且他们处理题的方式也如此令人难以接受。”
小编从李女士丈夫处获悉,事发后,涉事仙果园店店主主动提出给李女士200元解决题。李女士和家人无法接受,直接向FreshOrchard总部投诉。
1月12日下午5点30分,鲜果园总部代表和门店代表看望李女士一家,并送给他们一箱樱桃、一箱瓜类、一箱草莓、一箱千年果、一袋水果。糖橙,现金。500元。
李女士和丈夫并不接受,将水果和现金都退回了事发店铺,并交给了店内收银员。
“在我们的谈话中,我和我丈夫从来没有感觉到他们在道歉,或者他们认识到这个题的严重性。”
“我妻子的腹泻在13号就停止了,她变得非常虚弱。”温先生夫妇的要求是,鲜果园应公开、真诚地道歉,并勇敢对待消费者。其次,应将李先生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有权要求商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给消费者造成身体损害的,必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用。由于缺勤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治疗和康复费用。造成残疾的,还提供残疾生活补贴和残疾补偿金。如果死亡,还必须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销售过期、变质产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权限和处罚方法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条例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责令改正,分别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元。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营业执照将被吊销。
1月15日上午,小编首先联系了仙果园中南路上销售过期糕点的东辰二号店的店长,店长连连表示“没时间,没时间”。然后我就挂了电话。
随后,小编联系了文先生提供的湖北省宜昌市鲜果园总部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李先生不小心吃了一块蛋糕,都是加盟店老板的错。已经过了保质期,买来后就拉肚子了。说。而且他对此并没有特别的责任。非常清楚。
不过,当小编提到店长和代表一起去见李先生时,代表表示公司已将案件交给律师处理。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原因还是该做什么,“我们都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何南春律师事务所张晓春律师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产品、接受服务时有权不损害其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孕妇健康权因食用过期蛋糕而受到侵犯,她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她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有。
新闻/民生/维权热线0371-65830000/166037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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