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6日报道,2020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415起,案值6100万元,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舆论关注、侵权假冒行为频发,罚款没收5047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者。4月26日,湖南省2021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举行,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七大代表案例揭晓。
案例一“履带式自适应刮粪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0年9月4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参加在长沙举办的2020年第十八届畜博会,并在展会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监督。申诉人河北智能畜牧机械有限公司向现场执法人员投诉。这是一种侵犯实用新型权的行为,因为它与涉案专利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执法人员立即立案,进行现场调查,调取被告展示场地及展出的涉嫌侵权产品的照片和证据。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按照《展览专利侵权判定程序》,迅速对被控侵权的相关专利及产品出具了专利侵权判定意见。2020年9月25日,长沙专利局进行了口头听证。2020年10月28日,被申请人提交了关于现有技术抗辩的补充证据,申请人提交了质证意见。经调查、审理,长沙市专利局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行政裁定。被申请人焦作方大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了属于专利权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被诉侵权产品“轨道自适应耙粪机”,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专利局《专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责令被告焦作方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人智能畜牧机械河北有限公司ZL2018204063592《轨道自动适应实用新型专利产品适应“刮粪机”的操作》。
案例二长沙新开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2020年6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长沙新开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奔驰”、“宝马”商标专用权。我是做汽车配件生意的。2020年6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贴有“奔驰”商标的尾灯、头灯、保险杠等产品,以及贴有“奔驰”商标的保险杠灯、支架、空气滤清器盒等产品。”商标。我做到了。“BMW”商标等产品,现场产品经上海拓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宝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确认,部分产品侵犯戴姆勒股份公司的“梅赛德斯奔驰”专有权经查,宝马公司商标“BMW”、“Graphic”等商标权受到侵犯,经查,涉案当事人假冒“奔驰”购买时未向对方索要收据和联系方式,擅自向他人购买汽车零部件,货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24,37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他人专有权的产品。使用商标或者侵犯商标的产品的,没收权利,并处25万元罚款。
案例三吴某光销售手机配件侵犯“HUAWEI”、“HONOR”、“OPPO”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1月10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衡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关于吴某光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手机配件案的转送。“华为”、“荣耀”、“Oppo”。调查发现,涉案各方故意未取得华为、欧普的批准,一家名为“深圳某阿彬覆膜耗材批发”的微店、一家名为“李姐”的微店、一家名为“金鹏星科技”的微店。购买假冒华为、荣耀、OPPO系列品牌“HUAWEI”、“HONOR”、“OPPO”等商标的屏幕盖、手机后盖、手机电池等,并在衡阳地区销售。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一方共采购68290元、销售7660元侵犯“HUAWEI”、“HONOR”、“OPPO”商标专有权的手机配件,记录营业费用总额。实现利润759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中国的。对侵权行为及侵权物品将予以没收,并处以25万韩元罚款。
案例四东莞市鸿霖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
2019年5月10日,岳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润滑油事业部举报,关于吉化厄北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疑似“昆仑”牌润滑油。假冒“昆仑”产品。执法人员当天对季华公司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季华公司仓库内装有贴有“昆仑”标签和“昆仑”字样的L-CKC320齿轮油28桶。经查,东莞市鸿霖润滑油有限公司以每桶2700元的价格向吉华公司销售共32桶。桶,货值8.64万元,岳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此案立案侦查。2020年9月3日,岳阳市岳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起诉意见》,要求市场岳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5万元罚款。
案例5湘潭浩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2020年7月27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和《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经查实,湘潭浩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人本集团有限公司28种型号“CU”商标轴承4151套,销售总额96050元,非法进口17386元。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行政处罚。7月29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提起诉讼。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通过网络交易方式,从河北省临西县3家经销商处共购买假冒“CU”牌产品28个品种4151套。受害人销售总额96050元,违法所得17386元。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轴承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96050元罚款。
案例6湖南宝胜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
2020年5月26日,长沙市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众举报,对湖南博省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调查,发现其生产“温敏小熊抗菌奶瓶”。该公司销售的产品“对大肚子来说很温暖”。“抗菌奶瓶”产品及包装上标注有多项专利号,经查,我公司生产、销售的“温敏抗菌小熊奶瓶”产品及包装上标注的发明专利申请号2016100007885未获授权。已获专利权,“暖腹抗菌奶瓶”所标明的实用新型专利2010206193611未获专利权,产品及包装未获批准,因缴纳年费而宣告专利权消灭。案发时,当事人违法经营额64006元,违法所得10192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责令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停止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对该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10192元,并处罚款10192元。强加的。
案例7湖南国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5月9日,长沙市开普区市场监管局对湖南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处仓库进行执法调查。查获与事件相关的包装材料、标签等物品,包括贴有“Jodis”品牌标签的成品口罩705箱、半成品433箱及其他物品43箱;电脑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与事件相关的550箱贴有“Jody's”品牌标签的成品口罩、521箱半成品口罩以及其他包装材料、标签和其他物品被检获。在嘉海工业园69号D1区二期五层501仓库查获与事件有关的其他物品。经“Qiaodis”牌商标权利人湖南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定,这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相关货物价值超过2700万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法情节严重、涉案货物价值巨大的,开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于2020年5月依据《公安机关依照《检举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查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9日下发通知。当天,该案移送长沙市公安局开普分局,案情副本已提交,该案也已移送长沙市开普区人民检察院,现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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