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道」版权论坛|卜飞燕关于衍生作品和衍生版权的一些题

近日,第五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览中心举行。权利人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副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著名武侠小说家卜飞燕出席版权论坛并就“版权”主题发表演讲。请参阅“有关衍生作品和版权的一些题”。全文如下


首先,我谨代表我自己和我的作家朋友们,向所有给予我表达想法机会的传媒界领导、同仁、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事实上,我创作最活跃的时代,正好是传统和网络创作重复的时期,所以我可以说是介于传统作家和网络作家之间。BBC天涯社区等地方曾经发表过自己的文字,后来也发布在中文网等网站上。所以也许在这个转变期间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在线作家。


我们在创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题,感到很困惑。今天我很荣幸向一些知识渊博的人寻求建议。我个人认为有两个核心题。


01


同人作品的著作权认定及权属题


首先,二次创作的题,简单来说,就是同人作品的版权认定和归属题。作为一个作家,我自己也写过其他作品的同人,我的作品也被别人写成同人,可能是双重身份,所以我有时会觉得里面有很多说不清、不清楚的地方。未知。我们都知道现在很流行同人创作,或者说衍生创作。比如一些著名的作品,比如我们熟悉的“漫威宇宙”,实际上是作家和读者共同创作的。除了一些认可的作家之外,你还可以看到很多粉丝作家自发创作的作品,其中有一些非常不错。


事实上,尤其是像《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这样的西方知名作品,如果我们今天写同人小说,能得到任何人的正式认可吗?我不知道如何得到它。也许有可能,但我不知道。大多数作家不知道。这就是我们创作的混乱。那么我们的创作合理合法吗?是否涉及任何版权或道德题?如果有,达到什么水平?发表我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还是只有我的作品被商业化才构成侵权?这是我作为粉丝作家所面临的疑。


同时,我是原作者,还有很多作家为我的小说写同人小说。我此时真的很高兴。我怀着感恩的心看着这些作品。我认为有人愿意写同人小说。写并分享我的小说。全世界愿意与我分享我创造的虚拟空间,是我的荣幸和荣幸。但那里也有一个题。当我的同人小说的作者读者成熟后,他们开始自己连载作品,有时他们会我“我不能改变主角的名字吗?”,有时他们又回到原来的创作。我说当然可以。你编的,也许这个角色的性格是基于我的,我想改个名字,做一些改变也可以。但是我的一些作家朋友遇到这种情况会很郁闷,认为这个角色的设计本来是我设计的,现在你却把它衍生出来,变成了你的原创作品。我们还面临着谁是第一、谁是最后的题。


同时,因为我们正在经历这个创作过程,我们和读者有各种各样的群,包括QQ群、微信群和各种群,有时我们甚至会和一些核心读者讨论一些不公开的事情。这个是正常的。有时我也会听到读者评论说第一男和女应该在一起,还是第一男和第二女在一起。如果人们的反馈特别强烈,一些作家可能会改变它。我担心我最终会得到剃须刀刀片。在某些情况下,作家的创作可能不再独立于他自己,而可能受到读者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读者提供的场景甚至被应用到作品中,但这就是出现题的地方。有一天,读者不再是他的狂热读者,这个场景对我来说也是这样。现在我不想用它了,我该怎么办?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后来当事人和读者发生了非常不愉快的争吵,他的读者也在网上公开了此事。也有可能。作为作者,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些题。我不明白怎么计算,也算不出来了。我实在是头疼。


02


衍生品的版权题


我们还面临一个题,也是二次创作,或者说衍生产品的题。如今,随着版权意识的增强,一些作者对自己的许多作品进行了改编。有时,电影和电视公司会购买改编权,然后请编剧制作。我们知道这一点。编剧创作出来之后,剧本就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东西了。版权。该版权似乎是独立的。它属于电影公司或编剧。此时,如果有其他公司改编剧本,他们还会和原作者有关系吗?还有必要推荐吗?原作者同意,这又是一个令人困惑的解释。


如果你的头已经很痛了,试着谈论一些会让你的头更痛的事情。如果有电影公司想到我,他们就会请原作者做我的第一个编剧。原作者有两个身份。同时,一个是作家,另一个是编剧。大多数作家签订的是创作委托合同,这意味着剧本的版权属于电影公司,但小说的版权属于他们,这是一个双重题。然而,在写剧本的过程中,人物之间、情节之间、人物倾向之间的关系似乎是在他担任编剧期间创造出来的,其中有一些最初是作为小说创作的。版权人有两个,但既然出自一个人的心思、一个人的手,那就又出现了一个题,会有一个原作者来卖小说和下一卷。还没写完,但我成了作家,剧已经播出了,播出后我就写了小说的后面几部分。不难想象,小说的情节或者电视剧的走向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人物几乎相同,情节相似,轮廓相同,而且毕竟是同一个人写的。麻烦来了。影视公司会说你抄袭了后来未完成的小说。您为我们编写的脚本的内容。至此,这部电影已经比任何一部诺兰电影都更刺激大脑了。虽然很多法律专家会告诉你,这根本不是什么令人头疼的事情,但我可以帮你清楚地回这个题。我想说的是,对于许多作家来说,这并不清楚。虽然争议很大,但大家还是很困惑。


我的一个好朋友曾经告诉我他想卖掉他的作品。我刚才说了一些伤我心的话。我说我必须仔细阅读合同,但他们说不可能。只有我。那太荒谬了。小说卖得很好,但改编第二次、第三次就不可能了,想太多,几年后就真的遇到这个题了。


有时作者过于简单化,出人意料,并没有理解太多。这就是今天版权大会的意义。我们对法律的无知会导致我们的团队一无所知。只是为了让您提前知道有一些陷阱您可以避免和绕过。我创作的时候也很年轻。当我的第一部作品在互联网上发表时,我还不到18岁。现在我已经40多岁了,我陷入了很多陷阱,我有几个题想,但是有很多网络作家20岁出头就成名了,我真的希望我能为他们回这些题。我告诉大家这些,是希望能给我们一些法制教育,让我们了解、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应该提的。我们自己的作品不再只是一个情感的东西,感觉这是我的作品,可以让更多人看到。任何事情只要你习惯了就可以了。这当然是美好的愿景,但最终却不是这样。


今天,我代表这个群体,只是想大家一个我内心的题。我也希望收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总的来说,非常感谢这个论坛。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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