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全责保险赔多少,全责折旧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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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责折旧费是多少?

车祸后的折旧数额,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应根据实际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保险公司不赔偿,你可以起诉对方,但是起诉的时候,你必须一并起诉保险公司。对方司机为第一被告,对方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到了起诉的时候,你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这取决于法院的判决。一般来说,如果车辆是在六个月内购买的,您可以要求折旧补偿。半年后,法院一般不支持折旧赔偿。因为车辆贬值很快。


2.民法典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当事人责任的,由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由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构成犯罪的,由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金额仍不足或者没有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侵权行为。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销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已组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被盗、抢、抢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盗窃、抢、抢车辆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盗窃、抢夺、抢夺人和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损害,盗窃、抢夺、抢夺人和机动车使用人责任车辆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救援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不详的,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人身伤亡的救助、丧葬等费用的对被侵权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业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予赔偿,造成乘客损害,属于机动车当事人责任的,减轻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的除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依据是事故的实际后果。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需要根据实际后果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并确定赔偿数额。无论案件大小,保险公司也应调查处理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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