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3个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我是4月1日开始签约的,但因为疫情,我实际上还没住过一天。现在房东只退还了不到一个月的押金。”昨天下午,到上海、江西南昌上班的肖先生拨打了解放报热线63523600,连连表示自己“受到了无理”。
我支付了16400元,但没有入住,只收到了4000元。
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肖先生表示,他之前在宝山租过一个小区。由于工作需要,我于今年3月19日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在阳浦区山银路胡同里租了一套单间公寓。租赁期限为一年,从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月租4100。这很令人欣慰。首付为押金3加1,共计16400元。肖先生当场支付了1万元现金,房东在收据上签字核实。
租户肖先生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
浦西自4月1日起实施封城和核酸检测,计划于4月5日结束。当月4日,肖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向房东支付了三套房贷余款6400元和一笔押金。
3月19日,租客肖先生支付了1万元现金,房东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由于封锁持续,肖先生长期被困在宝山社区家中,无法进入其一直在缴纳租金的杨浦社区,于是他于5月13日联系房东,试图解除其租约。租赁合同。我也退了房租,付了大部分押金,但房东只退了4000元。肖小姐觉得这太不合理了。
肖先生说的是真的吗?小编首先联系上了房主。对方透露,实际已收到肖先生的16400元,双方于5月13日通过电话讨论了退款题。对于只退还部分费用,房东对自己无法入住表示同情,但解释称自己也因疫情遭受损失,强调双方应参考租赁协议。
肖先生的租赁协议上写明责任人为曾某。针对肖先生提出的退款不合理的说法,郑先生表示,他也曾与房东商量过,但事实并非如此。
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协议终止时如何分担损失
由于疫情和相关隔离措施的影响,租住住宅后无法实际入住。我可以取消租赁协议吗?损失该如何分担?
上海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前上海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肖先生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但由于疫情和长期防控措施的影响,他无法入住出租住宅。由于这是为了达到租赁上述房屋的目的,您可以要求终止租赁协议。并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对于解除合同后的相关损失,肖先生除了与房东协商外,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等途径解决。有关部门将根据“风险共担、利益平衡”的原则,具体情况分析,公平合理地由双方分担负担。
李智律师表示,自己和肖小姐有很多类似的租房经历,并表示当事人必须充分尊重房东和租客的利益,提供公平、公正、积极的引导,妥善解决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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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推迟交房租要交滞纳金吗?
无需付费。
这是不可抗力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因交货延误而产生的罚金,但如果满足交货条件后仍故意不交货,则需承担违约责任。传染病的爆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的交货延误不被视为违约。无法按期完成收购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纳入不可抗力范围,并视疫情影响情况延长交付期限。延迟交付时间一般不能超过该地区第一波疫情应对措施解除的日期,也可以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确定。如果无法避免延迟交付,开发商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购房者因疫情导致交付延迟的情况,收集延迟复工的正式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停工,并在1天内通知业主。日.做.进步。开发商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或提供相关证据的,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
二、房东有权利断水电吗?
房东无权断水断电。
房东在租房期间随意断水断电是违法的。房东擅自断水,给租客造成损害的,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租赁协议上写明不交房租可以断水断电,那么房东断水断电并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不正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应当推定有过失,但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则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必须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委托房产服务企业收取前款规定的费用的,不得向居民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就是说,居民用水、用电合同的主要当事人是供水企业和电力企业,不同的签约方参与,如果居民向水、电企业缴纳了相关费用,则该财产属于转移至与未经批准,本公司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对于因疫情房东的责任和一些疫情期间房东有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本文作了详细解,希望能帮到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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