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介绍一下」16岁少女被杀,未成年人犯罪就可以不追究责任吗?

“警察同志,我女儿不可能自杀,这怎么可能?我简直不敢相信。”11月15日20时许,湖北恩溪市高中女生果果(16岁)跳河自杀,果果的父母闻讯赶到,流着鼻涕。据果果父母介绍,果果非常聪明、美丽,行为举止非常有礼貌、听话,成绩一直是班上第一。她是另一个家族的女儿。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果果的成绩持续下降,他和妻子忙着赚,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女儿有什么题,后来发现女儿开始逃课、熬夜。夫妻俩发生了什么事,但她什么也没说。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找到了她的女儿。与张某等人闲逛后,夫妻俩感到非常失望。据果果父母介绍,这是果果第一次被打。虽然很痛苦,但第二天女孩就失踪了,夫妻俩让人到处寻找她并报了警,但得到的却是女孩自杀的消息。这对夫妇不相信他们彬彬有礼、聪明睿智的女儿会自杀。


经警方介入调查,发现郭果曾多次被性侵,10月28日21时,张先生等人利用放学后周围无人,将郭果拖走。郭到了一个空荡荡的街角。拐角处停着一辆车。范……一次,第二次。如果她不服从,人们就会用女孩的威胁她,并将其发布到网上。她不敢。因为害怕自己不再是老师和同学眼中那个亲近的女孩,她不忍心向任何人描绘完美的自己,自杀了。据果果父亲介绍,“除了张导、陆丽,其余都是未成年人,被关押后又被释放,罪孽无药可救,未成年人犯法不受到惩罚吗?那谁来主持公道呢?”“我的女儿?”后来,小编采访唐果白发苍苍的父亲时,他手里总是捧着一杯蒲公英茶,说“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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