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享」烟雾指数前10名化妆品企业公布(2024年第一期)

近日,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公布了烟雾指数前10名化妆品企业和风险指数前10名企业。广州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育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苏天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梦娜日化厂、广州九红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妆点美容用品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帝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热妮安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伊贝氏精密化妆品厂、广州美芙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均位列前十。这是一家“重大利益”公司。


其中,洁化妆品收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因3款防晒霜、1款染发剂被判定不合格,烟雾指数排名第一。


2023年12月1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广州市化妆品专项抽检结果通知》。可以看到,《通知》将采洁防晒霜SPF50+、采洁防晒霜SPF50+PA+、采洁防晒霜SPF50+的成分列出了化妆品人、申报人、合同生产企业、国产化妆品负责人姓名。PA+由捷出品。化妆品对比不符合您的要求。


26天后,洁化妆品再次接到缺陷产品通报。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7日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知》,发现一家名为洁化妆品的企业生产的洁染发剂不合格。此外,备忘录还称,“无法通过标牌制造商的住所或营业地点联系到标牌制造商。”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显示,该公司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洁染发剂批准文号也已过期。


除上述两起通报外,洁化妆品还因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3年8月被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诉。您已收到来自的通知)。


广州育才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江苏天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都广泛受到关注。


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25日在信用广州网发布的对广州育才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处罚,该公司生产未经的特殊化妆品,生产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有信息的特殊化妆品处以115万元罚款。


2023年12月11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江苏天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处罚结果。相关信息显示,该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化妆品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被处以35万元罚款。


上海梦娜日用化工厂因产品“奥霞神奇美容霜”风险指数较高,收到药监部门食用警示。


2023年12月11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奥霞神奇美容霜”发布食用警示。消费者警示称,针对化妆品副作用监测中发现的题,该局正在调查标有“奥霞神奇美容霜”的产品。根据该产品外包装标签信息,生产企业为上海梦娜日化厂。经查,上海梦娜日化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无法联系该厂住所或注明地址。本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


其余企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挂牌”。


2023年12月1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2年广州市化妆品专项抽检结果显示,标签上所列的化妆品人、通报人、寄售生产企业、国内负责人姓名出自广州九红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迎霜胃复膏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成分比较”,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GwangjuDitherHighRankL-VC修复液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023年12月12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使广州美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PEJIESS佩济藻草本平衡面膜获得认证。按制造商/分销商名称划分的合格和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总数和酵母菌计数”。


根据梧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2023年度梧州市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生产企业为广州热妮安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欣纳欣海藻面膜,原来是不是正品。尽管符合规定,但合格项目是“细菌菌落总数”。


根据贵港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26日发布的《2023年贵港市化妆品抽检结果通知书》,广州市白云区易趣城精品化妆品厂生产的陈莲染发剂属于不合格品。“标签识别”。


据悉,该化妆品公司的烟雾指数来自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化妆品风险预警。该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搭建,旨在监测网络化妆品销售风险信息,为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潜在风险预警。数据来源于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公开数据。过去五年的相关数据被赋予不同的权重并从多个维度进行建模,包括负面传播、过度宣传、投诉和举报、产品缺陷、商业风险、处罚和诉讼。生产违规。相关模型经过权威专家严格论证,并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分析师校准相结合进行大数据分析,最终形成企业风险预警信息。


本名单监测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监控数据的连续更新,为化妆品企业带来动态更新的风险预警通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文/中国医学报姜宏宇编辑


一、什么是防蚁袜?

《防蚊袜》是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行业标准。


机构单位


本标准由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梦娜袜业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梦娜袜业有限公司、金华梦娜纺织有限公司、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日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海宁市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公司。


应用领域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驱蚊精油等防蚊整理剂制成的防蚊袜。


本标准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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