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担保人有什么责任,贷款的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炎陵县人民法院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


如果借款人未按期还款,


担保人有哪些保修责任?


是一般保修责任、连带责任还是多重责任?


来看看今天的案例吧!


案件基本事实


2020年1月6日,原告罗某某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向被告房地产公司提供贷款100万元。当日,被告房地产公司向原告开具了收据。收据上写着“兹收到罗某募捐资金100万元,年利息12……”。贷款到期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被告刘先生同意承担50万元贷款额的担保责任,并于6月1日向原告出具了担保。2022年保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50万元由特定房地产公司偿还,剩余50万元由特定房地产公司在一年内偿还,如果不偿还,我将担保罗某的50万元本金,并亲自偿还。”贷款。”担保人刘某某,2020年1月6日,本金全部还清后,将按照贷款协议支付利息。然而,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即使过了承诺的还款期限也没有按期偿还贷款,仅向原告支付了利息12万元、24万元。原告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兴趣。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关键题如下。


题是被告刘某某是否应当承担本案50万元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根据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情形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首先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必须判决连带责任担保。本案被告刘某某在保证书中称,“剩余50万元将由房地产公司在一年内偿还。”“如果你无法偿还,我保证罗某某的本金五十万元我会亲自偿还给你。”“由于担保内容没有注明债务人必须首先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推定被告刘某某对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对于由谁支付,双方并无约定。因此,本案中,被告刘某某仅对借款本金5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


一、被告燕岭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罗某某偿还贷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24万元。


2、被告刘某某对被告鄢陵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欠原告罗某某100万元贷款本金中的5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罗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随后,被告人刘某某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陈述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如果贷款金额较高,贷款人会要求第三方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是最常见的保修形式之一,而且通常都是如此。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这两种方式都允许担保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但两种责任方式有很大区别。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有无先发制人防御权的区别。这是一般保修和联合保修的根本区别。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选择是否追究债务人的责任。依法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其次,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必须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推定为一般担保。第三,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连带保证人的法律地位使其在一般保证方面承担次要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向亲戚或朋友借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您是贷款人,担心借款人可能无法按时还款,想添加担保人。如果您是担保人,准备为他人的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最好明确担保人如何办理。会保证。一方面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财产状况,另一方面要在签字前明确确认自己的保修责任方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订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


当事人必须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防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救济措施、赔偿损失等。


第六百八十三条法人不得担任担保人。但是,这不包括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经济组织贷款的贷款。


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作为公益担保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清偿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表示愿意承担的,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责任在先,人民法院应当首先认定责任为一般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履行债务、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承担其他同等事项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无意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先承担责任,并由人民法院认定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理。


第二百六十条执行人未在判决、决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在迟延履行期间,应当分两次支付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在判决、决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缴纳滞纳金。


原标题《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应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还是应承担一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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