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十项规定什么时候发布?

一、国家新十项规定什么时候发布?

12月7日


今年11月11日,“二十条措施”和12月7日发布的“新十条措施”,政策在大幅调整优化防疫措施的同时,还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以及常用药品参考清单,而“二十条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快储备与新型冠状病肺炎治疗相关的药品。


二、北京防疫十大核酸措施有哪些?

1、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按建筑物、单元、楼层、户划定高风险区域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居民区、社区、街道等区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临时关闭。


2.对高风险区域实行快速封闭、快速释放。高风险区域划定后,社区要尽快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对于高风险地区人员,在隔离第5天采样,检测结果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若后续出现病例,则仅对后续出现阳例的居民进行管控,对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不予延长。


3.优化核酸检测检验措施。高风险岗位员工、高风险区域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均愿意接受全部检测。根据规定,进入养老机构、儿童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厅、室内健身等场所以及网吧、酒吧、室、KTV等场所时,文字、桑拿等封闭场所,必须扫码进入,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相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定。调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重要单位、大型企业、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检查等防控措施。对进出京人员不再实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实行“三天三检”,按照本市相关防控规定执行。


4、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阳性感染者必须进行科学分类和救治。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一般实行居家隔离,也可以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治疗。隔离期间将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两天核酸检测Ct值35即可解除隔离。如果病情加重,将及时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救治。治愈出院或离开方舱的感染者将不再接受家庭健康监测。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隔离5天,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五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即可解除隔离。


5.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药店必须正常营业,不得随意关闭。公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感冒治疗等非处方药品不受。药品购买者不会进行实名登记、弹窗或后续约谈。药品监管部门指导药店及时增加药品储备,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出现发热等11类症状的患者提供用药处方服务。


6、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居民外出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就医。向社会公布收治发热儿童的医疗机构地址、电话和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就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室应当设置紧急救治区域,抢救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出现阳性者后,相关诊所将开放和关闭,以保证日常诊疗服务。


7.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坚持尽可能多接收的原则,重点提高60-79岁人群疫苗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并作出专项安排。逐步开展疫苗接种禁忌证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疫苗接种禁忌证。细化科普,发动全社会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疫苗,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区要准确掌握辖区老年人口基数,通过多种方式就近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改善疫苗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疫苗接种环境。


8.加强重点人群认定和档案建立。卫生部门和社区要对重点人员基数进行“双排位”。卫生部门通过医疗机构对孕妇、血液透析患者、症患者进行统计。社区主动识别辖区内长期卧床的残疾、痴呆人群,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慢性肾病、免疫缺陷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以及他们的疫苗接种状况。建立档案,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日常服务保障、逆向隔离防护、健康用药指导等。


九、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严禁以任何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非高风险地区不得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要因地制宜迅速隔离或转移感染者,并进行终末消。工作、生产、经营不得停止。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超市、供应保障、水电热力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加强对隔离人员、感染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看护、照料和心理疏导。要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焦急题,切实满足疫情应对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10.优化学校疫情防控。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无疫情的学校必须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场馆、图书馆等必须正常开放。加强师生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受疫情影响的学校要准确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等秩序。


三、新十项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高风险区域要按建筑物、单元、楼层、户划分,不得随意扩大到居民区、社区、街道等区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临时关闭。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再按行政区域对所有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范围和频率将进一步缩小。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高风险岗位员工、高风险区域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均愿意接受全部检测。


除敬老院、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外,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验证健康码。


重要机构、大型企业和一些具体场所可以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对跨地区出行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进行落地检查。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必须对感染者进行科学分类和救治。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一般实行居家隔离,也可以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治疗。


居家隔离期间应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两天核酸检测Ct值35的,应解除隔离。如果病情加重,应及时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救治。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隔离5天,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五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即可解除隔离。


四是对高风险地区实行“快封闭、快释放”。连续五天无新增感染病例的高风险地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各地药店必须正常营业,不得随意关闭。不得民众线上线下购买非处方退烧药、止咳药、抗病药、感冒药等非处方药品。


第六,加快老年人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尽可能多接收的原则,重点提高60-79岁人群疫苗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并做好专项部署。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疫苗接种服务。


逐步开展疫苗接种禁忌证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疫苗接种禁忌证。精细化科普,动员全社会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疫苗。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的健康“把关人”作用,识别辖区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肿、免疫缺陷等等疾病及其新型冠状病疫苗接种情况,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在非高风险地区,不得人员流动,不得暂停生产经营。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超市、供应保障、水电热力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行的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必需品、水、电、暖供应,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紧急、突发事件。切实应对群众反映的困难、焦虑题,有效应对疫情应对期。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是强化疫情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单元门、社区大门,确保群众外出就医、紧急疏散等畅通无阻。推动建立社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慢患者提供就医便利。加强对隔离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看护、照料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无疫情的学校必须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场馆、图书馆等必须正常开放。


四、十项联防联控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全面取消各地设置的道路、水道、船闸等防疫检查站,不再查验卡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加层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


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陆查”全面取消。对从事口岸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应当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政策,落实“五严禁”严禁擅自封堵、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路船闸;严禁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火车站、航空机场;严禁货运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擅自关闭邮政快递终端服务,高风险地区终端投递“一刀切”;严禁以等待司乘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由货车通行。


2、确保关键物资运输安全有序


加强供需衔接,做好运力储备,加强组织调度,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通闸、优先抛锚、优先靠泊、优先通行。离泊,提升铁路、民航服务保障能力。畅通邮政快递末端“微循环”,有效保障医疗防控、能源、粮食、民生、农资及机械、外贸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


全力保障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服务,加强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共享,及时分析研判情况,做好应急运输能力储备,加强跟踪服务,协调生产企业关键物资和成品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3、保障交通物流网络稳定运行


严禁擅自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由于该地区被划为高风险地区,如果确实需要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必须按要求“快关快放”,各种形式都不允许。暂时关闭。充分发挥保障物流畅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路网、火车站、重点口岸、干线水道、航空机场、邮政快递集散中心等监控调度,及时解决堵、封、堵题。封路保交通稳定主干线畅通,关键枢纽节点运行正常。


交通物流从业人员将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将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要求。当呈阳性时,将准确识别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会暂时关闭。同一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不会出现大规模隔离,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


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运站、物流园区、邮政快件集散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试点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储备队伍,实行集中安置。必要时进行闭环或隔离管理,确保紧急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的稳定运行。


四、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加强货车司机、快递员、乘务员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饮水、吃饭、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以及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交通生活困难以及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不足。确实需要关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继续保留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确实需要关闭的供水服务区,必须按照原有功能继续保留加油、补水等基本公共服务。严禁任意暂停或拒绝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切实保障海运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五、国家十条是什么?

第一条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


按照建筑单元、楼层、居民划分高风险区域,不得随意扩大。


基本面和预测没有改变。基本上不会出现大的疫情,也不会实施大规模的封城。


第二条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我们不会按行政区域对所有员工进行大规模核酸检测。只在重点场所开展核酸检测。


也就是说,未来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全员核酸检测,至少这种情况会减少。


但按照规定,对高危岗位人员仍需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地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核酸证明。


第三条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按照自愿原则实行有条件的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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