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
【案例玩法】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B公司将订舱、拖车、报关、报检等货物运输任务委托给A公司,如B公司未确认或履行费用,则支付相关费用.A公司有权保留B公司委托加工的相关单证和货物,如果B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A公司有权出售或处置。正在存储的文档或对象。协议签订后,B公司确认了该项目未支付的金额,并向A公司出具了“付款保证书”,确认了未支付的费用金额和付款期限。
几个月后,A公司再次受托B公司进口大宗货物的运输。提单上所列的收货人以及报关单上所列的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均为公司。雨。A公司向承运人提货并存放于案外当事人仓库。由于B公司拖欠费用,A公司要求B公司先付清欠款再安排提货和送货,但B公司没有理睬。随后,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催收欠款的“律师函”,并通知B公司保留上述进口货物。
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相关运费和仓储费,并确认A公司拥有储存和销售进口货物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提单所列货物优先向B公司赔付。公司开支。
法院经审理,裁定A公司对提单所列货物享有留置权。
【瀛泰律师讨论法律】
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粤律师认为,双方已建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A公司受B公司委托进行货物运输工作。B公司须确认费用并按协议支付给A公司。B公司未支付费用构成违约,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关于A公司是否拥有货物储存权,A公司被委托承担清关、内陆运输等职责,有义务将货物内陆运输、储存,并拥有货物的合法所有权。该批货物属于B公司,其报关价格等于B公司欠A公司的到期债务金额。留置权的有效性。因此,A公司根据提单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英台律师通知】
如果货代公司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间接占有客户的货物,且仍对客户的货物拥有事实上的管理和控制,则应视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债权人针对债权提出合法债权的权利。
如果诸位还想知道更多的留置货物堆存费和留置货物的处置相关的详细内容,记得订阅收藏本站。
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