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鲜灯禁”第一个月,就有超过2万商户被下达整改令。

小编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据不完全统计,“鲜灯禁”实施首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商超30万家,检查28526人。在检查“保鲜灯”是否仍在使用后,对国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出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罚款62人。


很多人对新鲜灯笼不太了解。所谓生鲜灯,一般是指为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添加特定光源色,以美化其外观的照明及其他设施。近年来,利用生鲜灯“美化”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已成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场所越来越普遍的营销方式。


然而,使用保鲜灯可以掩盖缺陷,美化食品的外观和色泽,并因其“假冒伪善”的外观而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辨别能力,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就是我们所做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会影响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引起公众的关注。


为回应社会公众对“生鲜灯”的担忧,促进生鲜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产品市场销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采用灯光等显着改变食用农产品实际色泽、光泽等感官特性的设施”。“不应该用来误导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后,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检查,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果蔬店等农产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我们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生鲜”和“灯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灯具的商户提出现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下一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防止“生鲜坡道”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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