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都想知道关于加强境外输入疫情防控的通知和防范境外疫情公告的题,但却又不很了解,让小编为你详细的解吧!
关于加强境外输入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境外输入性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防控,有效保障入境泰国人员和公民的健康安全,严格防止传染病传入和传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入境泰国人员,是指抵达泰国前14天内曾到过或居住在疫情国家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二、目前在外的台州公民以及拟来台州学习、工作的中外人士,应自觉配合当地防控管理,加强自我防护,减少在台州可能发生的感染风险,希望如此。长途旅行。
三、入境泰国人员须提前登录“祥泰码”或“素康码”填报健康状况,并如实履行健康状况、旅行或居住史等信息报告责任。
4.入境泰国人员抵达泰国后,须主动向所居住社区、接待中心或酒店报告基本信息、入境时间、入境口岸、旅行或居住史、健康状况等。请尽快采取行动,自觉配合14天落实。您必须承担日常集中、自我隔离观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费用。
五、入境泰国人员确诊为输入例或疑似病例并参加国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规定支付,他人负担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对确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
六、全市涉外部门要及时做好入境泰国员工体温筛查、信息登记报送、健康管理等涉外疫情防控重点职责。酒店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信息,并为客人提供体温筛查、健康查询等相关管理服务。社区要继续加强疫情管控,对辖区内的中外入境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信息登记、体温筛查、健康管理等工作。
七、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外交、交通、卫生、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配合联动,落实职责,落实卫生检疫措施。各市和台州医药高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8.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传染病发生国旅行、居住史、隐瞒病情、谎报健康状况、拒绝体检的涉嫌其他扰乱正常检疫秩序行为,经查实后,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个人信用受到侵犯的,将作为失信人列入档案。
如发现境外出现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鼓励公众及时向举报热线举报。咨询举报热线0523-12345。
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肺炎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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