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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打假机构正在对电商广告进行深入调查,并向行政机关举报一些电商经营者的轻微广告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营者赔偿。许多电商经营者厌倦了打官司,往往以赔偿的方式解决题。由于其盈利能力,电子商务领域催生了许多专业的“网上”造假者,他们的赔偿程序往往相似,并经过反复尝试和检验。
近日,专业打假专家约见一位不愿“赔偿解决题”而选择“理性抗争”的电商经营者。广州互联网法院就该典型案件作出裁决,澄清了“行政违法”。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民事赔偿”规则。仅仅因为企业有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理,消费者并不一定可以向企业索赔。经营者是否必须向消费者支付民事赔偿,取决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履行。
【判决概要】
从四面八方看到的景色
“消费者”李
工商部认定,漠阳药业有限公司广告内容违法,构成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李先生于2018年6月23日在京东和北牧羊药业有限公司开设的“苏羊传统营养店”购买了韩国进口饮料“Cernunda高丽人参风味饮料”。‘活力、疲劳恢复、促进儿童健康’网上商店首页产品包装照片,详情页,商店右上角产品照片旁边。事实上,该食品属于进口新资源食品,根据《食品广告张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新资源食品不得宣扬保健功能,不得明示、暗示保健功能。它通过促进某些成分的作用来发挥作用。两家公司均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及其他规定,发布虚假广告。随后,李先生通过12315互联网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确认杨某公司存在上述虚假宣传内容。
李先生认为该进口新资源食品冒充某阳公司改善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退还李先生购买货款1078元,涉嫌。你必须支付三倍的赔偿金3234元。
各市工商部门
洋洋母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但没有受到任何不利影响,未受到行政处罚。
2018年7月26日上午查看某公司京东商城网站,未发现“补充元气、恢复疲劳、促进儿童健康”的字样,截至8月2日,2018年,对被投诉人进行讯,经核实,其承认上述促销是通过在网站上发布食品外观照片以促进初期销售的方式进行的。本机构确定如下1、上述广告内容违法。2事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删帖,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不利后果。3、举报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线索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处理意见决定对湖北漠阳药业有限公司依法不采取行政措施。
“电商经营者”某某公司
该公司虽违反食品安全法,但并未进行虚假宣传或故意。
1、尽管违反食品安全法禁止宣传新食品保健功能的规定,但我公司自始至终没有从事虚假广告或欺诈行为,产业资源部介入并发布《行政处罚令》发布了违反广告禁令的处理通知书。
2我公司销售的人参系列新资源食品属于保健功能食品,但由于韩国食品安全法对广告语的,我公司也按照相关法律删除了广告语。各市工商局出具的《行政处理通知书》并未明确该公司违反《广告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3、李先生是打假专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由于他是“知道假货、购买假货”的人,主观上不存在被骗的可能性。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本案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李某向该公司购买了“山陵大高丽人参风味饮料”,并与该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购买后,李先生判断该进口新资源食品是一种伪装成保健食品以改善保健功能的行为,于是将货款退还给公司,并要求三倍赔偿,但公司予以否认。他们犯下了欺诈罪。因此,本案的题在于,两家公司在采购涉案货物的过程中是否对李某进行了。
该公司违反原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食品广告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经李先生抗议“明示或暗示保健功效”,工商部认定该广告内容违法。李先生向行政机关举报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行为,但即使行政机关认定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或采取行政措施,消费者也不一定有权利要求赔偿。操作员。经营者是否必须向消费者支付民事赔偿,取决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履行。
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事实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在真实情况下,诱导对方表达不正确的意图可以被视为欺诈行为。”与该事件相关的“山陵大高丽人参风味饮料”含有人参成分。两家公司之一宣传了这一产品。具有补充活力、缓解疲劳、改善儿童健康等功能,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该产品,宣传内容不实,上述商会《行政处理通知书》而业者指的是宣传内容,并没有明确说明是虚假宣传,同时也意味着没有证据证明李先生是因为宣传内容而购买了与事件相关的产品故李先生在购买与事件相关的产品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李先生声称自己受到损害的主张违反了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信。
由于李先生所援引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涉案交易过程中受到,故对李先生据此提出的各项主张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易民事案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的案件,标的额为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低于30%,将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本案如下符合本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执行初审判决和终审判决。
本案的主要意义在于明确了“经营者行政违法行为并不一定意味着民事赔偿”的规定。只要不构成主观欺诈,就不用担心被“专业防伪专家”针对不当索赔针对!
对于广告打假违规吗的相关话题,本篇文章对打假广告怎么处罚这样的内容已经进行了解,希望能帮助到诸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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