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找COVID-19患者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联系方式的通知
11月9日,中共菏泽市开发区工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寻找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肺炎密切接触者接触者的通知》。具体细节如下。如下
2021年11月9日,菏泽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作调查函。2021年10月31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病例贾某某、李某某于2021年10月31日在北京。其在潮京超市与同一空间内人员接触,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被移至未经批准的集中隔离中心。11月8日上午8点,医学观察区。11月5日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8日,在中央检疫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6日,他乘坐12号在Z601次列车和8号硬卧车顶上。14:05到达菏泽火车站时,我出站前往出口,在男厕所没有戴口罩。我用了北厕所,打车15:03到市医院,但没有进去。出租车司机李某某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和密切接触者观察。
如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贾某某有密切接触,请立即联系相关村、街、村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公告,积极配合检疫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生活。前往重点疫区后,请保持1米距离,积极接种新型冠状病疫苗,并提前3天向所在区、镇、村报告,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如果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患者14天活动追踪情况。请检查接触史,治疗前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菏泽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0530-5329922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9日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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