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和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等11部委《攻坚柴油车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发出。根据《生态环境和省空气质量厅关于加强越野移动机械部署污染防治的方案》并结合《关于印发忻州市关于印发非公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市城市柴油货车污染控制措施实施方案》。现就实施越野移动机械代码登记的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和对象
本次编码登记范围包括忻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2019年11月26日后新购的各类越野移动机械,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和平地机等。叉车、打桩机、堆高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穿梭机、田间车辆等各类机械。
2.报名截止时间
使用中的越野移动机械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登记。自2019年11月26日起,所有在本市购买的新越野移动机械必须在30天内申报登记。
3.如何
越野移动机械拥有者或使用者可通过各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办理点、手机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登记。
4.报名详情及所需材料
一、基本信息
机主或用户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机主复印件、登记县、城市、使用地点,如果登记类型为工厂对于我的车辆,我必须列出车牌号并上传正面和背面的照片,并附在车辆列表中的环境信息。
2、机器性能
燃料类型、机器类别、机器制造公司、机器制造日期、机器制造日期、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制造公司、发动机制造日期、发动机生产日期、发动机额定功率、远程在线监控、DPF设备和DPF烟雾检测等技术。信息。
3、照片信息
机器申报照片,包括机器整体照片、机器铭牌、发动机铭牌、机器环保编码和环保信息标签。上传的照片中可以清楚地识别工厂编号、生产日期、发动机型式批准号、环境披露代码等信息。
五、管理措施
越野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人必须及时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行登记。为获取越野移动机械环保标志和排放标准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放、张贴虚假标志的,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并由申请人承担责任。依法。自2020年1月1日起,重点行业不得使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的越野移动机械。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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