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拟推出“育儿假”
5月25日,修订后的《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提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父母和赡养老年人患病的,鼓励所在单位及其子女安排7天探亲假。如果是独生子女,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15天的休假。
此前,成人院校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进行了初步审议。我们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将第二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第二稿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父母或者赡养的老年人患病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在单位、公司、医院的情况,对非儿童的儿童,我们根据疾病证明进行医疗救治,女员工享受7天育儿假,带孩子的员工享受7天育儿假。有权享受15天的育儿假。”
添加新条款
《条例》二审稿中,“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生活费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线下便利等”。'加入。设立老年人服务咨询台和绿色通道,建立专业服务通道、政务服务等便民热线电话,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支持、交通、代办等服务。服务农村,包括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便民加油站、金融机构涉农代理网点等。该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指定助理和代理人上门服务。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现金或者强迫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还增加了新的规定。
同时新增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农村留守老人信息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村委会要支持对留守儿童的信息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寻求设立农村养老员公益岗位,为农村留守老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独居老人提供常态化照护服务,走访农村老人地区,提供健康指导、支持和精神安慰。提供。”
《条例》二审稿明确,养老服务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评价和省人民政府实际民生题,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规定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养老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开展多机构救治。机构。
编辑肖大玉莎
该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60周岁以上的职工的父母或者赡养的老年人因病住院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照顾。鼓励开展以下工作有。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做出决定,通过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给员工发放育儿假。职工为独生子女的,每年累计育儿假不得超过15天;职工为独生子女的,每年累计育儿假不得超过7天。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待遇不变,出勤、评价、晋升、晋升、加薪不受影响。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额外享受10天婚假。
2、按照政策生育时,除政府规定的产假外,女性额外享受60天产假,男性额外享受15天育儿假。
3、做过避孕手术者,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对于一些贵州陪产假规定和贵州陪产假规定是多少天2023年的相关信息,本文已讲解完毕,希望诸位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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