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43号文件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引导者。辅导员要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功的人生导师、健康生活的亲密朋友。
第三条高等学校必须坚持以立德树人培养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团队专业能力,确保辅导员员工有工作条件、人员有、薪酬有保障、有发展空间。
第二章要求和责任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育为本、终身学习、模范的职业准则;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趋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既红色又专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
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导。引导学生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解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和思想政治状况,帮助学生处理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职业选择、交友等具体题。
党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选拔、培养和激励,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教育,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级组织建设。
学风建设。熟悉学生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研究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选拔各类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相帮助。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题进行前期调查和指导,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健康的心态。
在线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育校园优秀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网上互动交流,利用网络新媒体为学生提供思想引导、学习指导、生活指导、心理咨询等。
应对校园危机事件。组织开展基础安全教育。参与学校、医院危机事件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开展校园危机事件的前期处置,稳定局势、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后应对和总结研究分析。
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做出贡献。
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第三章设备及选型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例不低于1200,并按照专兼职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配备充足人员。全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学院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组组长、工作组组长等专职人员。团委书记等职,并具有教师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高等学校应当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辅导员建立人事聘用关系。
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的专职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1/3计算。
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潜心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广泛的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指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则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清廉自律。
第八条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辅导员基本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具体选拔条件,通过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第九条青年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一年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等学校要鼓励新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2014年43号文这样的题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吧,想知道关于更多2014年43号文件全文?这样的相关内容,可以持续关注并收藏本站!
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