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点]
1.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不是以某一房屋是否满足棚户区的全部特征来界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侨务办公室的通知》第二条《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得建立城市棚户区。规定房屋结构简单、建筑密度高、寿命长、居住条件差的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也就是说,某个特定区域如果满足简易结构房屋数量较多的特征,就符合城市棚户区的标准。房屋符合棚户区的全部特征,当事人主张其特定房屋因弹性、建筑结构等不符合棚户区标准,不宜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2、补偿时房屋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房屋价值必须根据棚户区特点确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充分考虑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房龄等具体情况,严格遵守《征收与征收条例》的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规定了房屋征收的评估和对被征收人的公平补偿。接收部门在给予补偿时,必须详细分析具体细节,充分考虑房屋的建设工期、社区基础设施、周边环境、居住条件等。该房屋不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而房子的价值必须根据“棚屋”的特点来界定。同时,房产估价机构必须向房屋安置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受理的房屋的综合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验收部门必须提交分户评估报告。对于那些被接受的人。罪犯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鉴定、鉴定。若后续出现住房补偿题,服刑人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
【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
最高法院申请号10738
再审申请人姜瑞伊。
被申请人景德镇市竹山区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山北路319号。
法定代表人区长罗文军。
授权代表人江西华进律师事务所宋英律师。
被申请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七都大道686号。
法定代表人刘锋,代市长。
授权经销商于美婷,员工。
在申请人姜锐诉被告景德市竹山区人民政府、景德市人民政府再审案件中,江西省景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02行秋101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姜锐的诉讼请求。蒋锐上诉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赣行515号终审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姜锐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白亚丽法官主持,王晓斌法官、耿宝剑法官参加审理,现已结束。
姜锐申请再审。我们支持其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撤销珠山区政府作出的《景德镇市珠山东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验收决定》。其他诉讼请求。以下是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所在江西省景德金市竹山区陶峪新都社区房屋房龄不足10年,且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关键证据不足。根据20号验收决定,位于景德镇市珠山东区。重新评估申请人的住宅不在适用的征税地图上的红线范围内。
法院判决,竹山区政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据《国有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第一被告人进行补偿。20有权根据棚户区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决定征收”。20号征收决定符合有关规划,已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作出第20号征收决定前,竹山区政府开展了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告征求意见等工作。
关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确定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侨务办公室的通知》第二条《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得建立城市棚户区。规定房屋结构简单、建筑密度高、寿命长、居住条件差的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特定区域满足简易结构房屋数量较多的特征,则该区域符合城市棚户区的标准,相应地,该特定房屋满足竹山区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初审查明的事实,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确定城市棚户区的范围。与景德镇市竹山区实际情况对比,桃玉信徒小区房屋位于景德镇市竹山区,属于山东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由于其具体房屋不符合棚户区弹性、建筑结构等住房标准,棚户区属于改建,再审申请人关于不应当纳入范围的主张不能依法成立。
关于申请人房屋是否属于征用范围的复审,原审时,被申请人提交了加盖景德镇市规划部门印章、生产比例及签字的《门路东地块方程式图》。审批人、处理人、审批人。审稿人。从这张地图来看,复审申请人的住所位于受理红线以内。再审申请人称照片不实的理由无法透露。
需要指出的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充分考虑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房龄等具体条件,并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拥有的土地。按照《国有土地评估办法》和《国有土地住房安置及补偿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房屋验收评估,并对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一审法院在裁决书中表示,“征收部门在给予补偿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根据房屋特点确定纳入建设工期、社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房屋价值”。同时,房产估价机构必须向住房安置部门提供寄售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综合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住房安置部门应当将分户评估报告转发给住房安置部门。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鉴定鉴定申请。对于后续的住房补偿题,包括再审申请人在内的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请求救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裁定不当。
综上,姜锐申请再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申请人姜锐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审判长白亚丽
王晓斌法官
耿宝建法官
2018年12月28日
汝阳助理法官
生气的店员
房屋征收可诉性棚改和一些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话题,本篇有详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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