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生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
防控中心将进一步通报具体情况。
关于加强社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与我市毗邻的福建省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呈现多点分布趋势,疫情蔓延风险加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蔓延风险,宣布强化有力保障城市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社会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酒吧、歌舞场所、网络服务场所、游乐场所、室、室等通风不良密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暂时关闭。可能的。
2.严格控制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餐馆、宗教活动场所、民间宗教活动等人员流动,实行预约限流机制,防止人员聚集。
3、在各类医疗机构、酒店、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妇幼服务机构等尚未要求暂时关闭的公共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扫码、测温、体温计量等必须严格执行。进入时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各类活动数量和规模。若必须举办,将按照“主办者负责”的原则,减少线下活动规模,制定传染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并采取体温测量等预防控制措施。予以实施。扫码戴口罩。
5、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三项防疫一揽子计划”。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清洁、使用共用筷子、减少聚集、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等良好生活习惯。
6、合理准备出行。建议不要远行,减少外出次数,非必要不要离开省市。如果您必须前往发生传染病的城市或城镇,请务必报告您的出发情况并返回当地社区。提前做好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助理返回后,严格按照市/省隔离措施实施健康管理。不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行史、接触史、所在地等传染病相关信息,不配合后续管理、检疫调查、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卫生监督、卫生措施;对干扰样本采集等检疫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COVID-19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COVID-19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是所有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求尚未接种新冠病疫苗的公民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潮州习新型冠状病肺炎
检疫对策本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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