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夫妻因为各种原因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两个相爱的人分道扬镳,但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永远无法分离。分离
案例回顾
最近离婚几年的孙女士来到邦川寻求律师咨询。她和前夫育有一个儿子,离婚后,孙先生抚养了这个儿子,现在儿子已经长大了。
孙女士与前夫结婚时分配到了公租房,当政府实行房改政策后前夫承诺放弃后,孙女士用自己的购买了这套房子。
与孙某离婚后,前夫重新组建了家庭,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女,婚后购买了商品房。
不久前,孙女士得知前夫因心脏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孙先生想咨询专业律师,询儿子是否有权继承前夫和现任妻子所拥有的财产。您的前夫仍然对之前购买的房产拥有权益吗?
律师回应
律师在听取了孙女士的陈述后表示,孙女士与前夫虽然离婚了,但婚姻存续期间所生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韩国《民法典》,死者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财产是合法继承的,而且由于主要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孙先生的儿子有权继承。
由于前夫的父母已不在世,因此前夫名下的财产必须列为前夫和现任妻子的共同财产,因为该财产是前夫再婚后获得的。
就孙女士之前购买的房产来说,工龄是一种政策,所以利用工龄买房后,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工龄具有财产属性。由于孙女士的前夫购买房屋时使用了自己的辈分,所以按照辈分的份额仍然属于遗产,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这笔遗产。如果前夫明确放弃该证的所有权,该房子就成为孙女士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律师提示
孙女士在前夫去世后继承了房产,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现任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共同财产继承。遗产。
目前,前夫的现任妻子、前夫和现任妻子所生的孩子以及Seon的孩子是继承人。三位继承人平分了前夫50%的财产。这意味着孙先生的儿子拥有其父亲名下六分之一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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