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跟大家谈谈关于公平,法律与情感的平衡的知识点,其中也会对于衡平法的题进行讲解,就让小编带大家解吧!
本文是后续有关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文章的知识库。
通过下面的文章,读者将能够更好地了解股权在处理商事纠纷中的作用有多么重要,为什么美国特拉华州能够成长为全公司治理的圣地,以及特拉华商事法院发挥着怎样的关键作用。
前言
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五种公认的法律体系大陆法系、海商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国法系。其中最著名的是海商法体系和民法体系。
海商法体系又称“普通法体系”、“普通法体系”、“英国法律体系”、“判例法体系”、“非法定法”、“非法定法体系”。它是指在英国以日耳曼习惯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体系,目前在英国、美国以及一些前英国殖民地国家和地区使用。
大陆法系又称“大陆法系”、“大陆法系”、“成文法系”、“成文法系”。它也被称为“罗马法”,因为它起源于古罗马法。系统”
其中,衡平法属于海商法体系的一个领域。
海商法体系与大陆法体系的差异
海商法体系和大陆法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可以从它们的昵称中看出。
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成文法,法律以成文法的形式存在,即成文法。
海事法体系也称为判例法。换句话说,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具有约束力。
从立法精神来看,与大陆法系各领域众多的详细法律规定不同,海商法制度的原则是在特定的客观条件不需要制定成文法时确立的,否则法律规定就无法制定。是的。没有法律规定。
即使法律没有明确具体诉讼纠纷的解决依据,也可以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来判断。其中,评委的群体规划和决策尤为重要。
英国是海商法体系的发源地。
当我们谈论海事法体系和公平时,我们不能避免提及英国的古代历史。
海商法体系起源于英国,并在公元5世纪以后日耳曼人入侵英国后引入的日耳曼习惯法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衡平法是海商法体系的一个分支,其产生与公元11世纪“诺曼征服”后英国的强权统治密切相关。
英国也是一个不幸福的国家
古代英国简史
凯尔特时期第一个有记录的不列颠原住民是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伊比利亚人。后来,凯尔特人于公元前7世纪从欧洲大陆莱茵河地区迁徙到不列颠群岛,形成了混合凯尔特人。伊比利亚部落。
罗马征服时期公元前55年至前54年,年轻的凯撒两次入侵不列颠,最终征服了它,使之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他统治英国近400年,直到衰落之前被称为“罗马征服者”。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进入黑暗的中世纪。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罗马失去对英国的控制后,被罗马称为三大野蛮人之一的日耳曼人入侵英国。入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初建立了许多小国家,导致了长期的战争和冲突。七国时期已有200年了。”
诺曼征服时代经过300年与北欧丹麦人的战争,英格兰分裂,逐渐形成统一的国家。最终,1066年,丹麦的诺曼威廉率军横渡英吉利海峡,击败了英国人。他登上英国王位,开始了英国历史上的“诺曼征服”。
英格兰被诺曼人征服后,威廉一世在征服英格兰的基础上组建了强大的王权,大部分旧贵族被废除,土地被没收。威廉补偿了诺曼贵族,他们带来了大部分没收的土地,这些人组成了占领这片领土的封建领主。随后,亨利二世实施司法改革,进一步强化王室权力,扩大王宫权力,削弱各地封建法院权力。
股份来源
如前所述,衡平法是海商法体系/习惯法体系的一个领域,与公元11世纪“诺曼征服”后英国的强权统治密切相关。
威廉一世统一了英格兰,对英国政治和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治上,英国进入了真正的封建社会,通过向各领主授予领土,形成了王室领主制的雏形。
在法律方面,威廉建立了王室,并逐渐在全国形成了普通法体系——普通法。然而,14世纪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得普通法提供的有限的、僵化的、补救的方法难以有效解决诉讼题,促进了衡平法的出现。
如果普通法程序、法律和补救措施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要,英国传统允许当事人向国王上诉。在英国传统中,国王被视为“正义的源泉”和“正义的化身”。”而国王也趁机表达了我的“恩爱”,并通过他的王权直接进行了干预。
在本案中,国王任命首相按照“公平、正义和良心”的原则进行审判。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受普通法程序的约束,不遵循普通法先例,仅根据个人良心认为“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来适用原则。这样,在普通法体系之外,通过将法官的判例作为法律规则来创造公平。
最初,国王任命法官来审理案件,后来原告可以直接向法官提出申请,并设立了特别法院来审理衡平法案件。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都采取了“遵循先例”的原则,其判例也越来越多地融入了自己的衡平法基本原则或规范,例如“衡平法不允许过失者逍遥法外”形成。”、“求公平的人必须清白”等。
股权的含义和含义
又称公平法、平衡法、公平法、正义法。
从名称也可以看出,衡平法是根据“正义、良心、公平”的基本原则而创设的,以补充习惯法的一些缺陷,并以自然正义的实现和执行为己任。主要任务。
但这似乎违背了法律原则吗?是法律大于感情,还是感情大于法律?
衡平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衡平法并不与习惯法相冲突。习惯法是与习惯法并行发展、使其更加公平的法律制度。
更具体地说,从法律和技术角度来看,衡平法以普通法为基础。衡平法必须是普通法的“补充”或“补偿”。这或许可以让衡平法在一些普通法难以衡量的案件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同时,衡平法与习惯法一样,属于判例法,是主要通过判例积累形成的规范民商关系的规范。
主要区别
普通法下的调解标的比较全面,几乎涵盖所有法律领域,而衡平法下的调解标的比较有限,主要适用于大陆法系和法律无法调解的司法领域。商业题。
法律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比较复杂,但衡平法的程序很简单。股权更注重现实,尝试更加灵活,而不是拘泥于僵化的形式。诉讼程序很短,没有陪审团,审判通常由法官在判决案件时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如前所述,习惯法的起源主要是日耳曼法,而衡平原则则体现了基于“公正、良心、公平”原则的良心和仁慈精神。
补救措施不同。普通法上的救济只有损害赔偿,但衡平法上还有许多救济,例如禁令、特定履行、废止、纠正等。
当普通法与衡平法之间不同程度的优先权发生冲突时,最终会确立衡平优先原则。
[作者卜日新,
一、什么是衡平法?
衡平法是14世纪末与英国普通法并行发展的法律,适用于民事诉讼。
中国法在英美法系中的起源之一。以“正义、良心、公平”为基本原则,其主要使命是实现和落实自然正义。同时,衡平法的产生也是为了弥补习惯法的一些缺陷。因此,衡平法可能类似于普通法,主要由法官的判例形成,用于规范商品经济中的财产关系。但衡平法并没有拘泥于僵化的形式,而是更加灵活,在审判中更加注重现实。
区别调整目标不同。虽然普通法调解是全面的,但衡平法调解是有限的,仅适用于普通法无法调解的司法领域。
普通法主要以习惯法为基础,虽然衡平法程序复杂而严格,但衡平法补救措施却很简单。唯一的选择是损害赔偿,但也有许多公平的补救措施。
普通法和衡平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具有以下差异
1-定义普通法是英国和美国等国家采用的以判例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衡平法是一种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强调法律规则在具体情况下的适当调整和平衡。
2-法律是如何形成的普通法是以判例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通过法院裁决而形成和发展。公平原则是通过立法制定法律规则来落实的。
3、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普通法注重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在某些情况下缺乏灵活性。衡平法强调法律规则在特定情况下的适当调整和平衡,以实现公平正义。
4、法律效力普通法系是英国、美国等国家广泛采用的法律制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衡平法可能适用,但其法律效力可能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普通法和衡平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法律规则的制定方式、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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